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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实现突破:中国农村改革的希望
2013-06-03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2013年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于5月25至26日在北京召开,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农村改革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农村改革,专家学者尖锐地指出三个最为关键、又迟迟未予解决的症结,即农民对土地财产权、自由迁徙权和金融共享权的缺失。农村改革,归根到底是生产力要素进一步解放的过程,只有放活土地、劳动者和资本市场,中国的农村改革才能见到曙光。

  --土地财产权:实现质的突破需要法律来赋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在会上说:“如果实现不了赋予农民更加完整的土地财产权这个目标,农村改革就永远没有道路。”

  催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入改革期的一大主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正在面临巨大的挑战――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产生事实上的分离。特别是近几年,已经有2亿多拥有承包权的外出打工者不再经营土地,这个庞大的数字决定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然而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被更多地停留在理论探讨上。现实中,由于对土地财产权的保障不充分,农民担心将土地交出去以后,存在失去土地的风险。由于没有一套制度保障,外出的农民只好按照放心程度,把承包地依次让给家里的老人、亲戚和邻居耕种,一些上了年纪的“捡种大户”逐渐成为本村种田的中坚力量。对土地流转的担忧甚至排斥,成为农村改革的一大症结。

  200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启动,旨在通过解决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清晰等难题,为放活农村土地资源做准备。时至今日,已有超过100个县参与进来。

  “确权登记颁证,颁证和登记是个形式,核心是确权,如果绕开确权去登记颁证,无非就是搞个形式而已。核心的问题是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什么权利?长久是多久?能不能抵押?能不能转让?能不能交易?这些都需要确权来保障。”韩俊说,“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还没有发育起来,我们不应该强迫进城的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也不能剥夺他放弃的权利,不能让农民一代、二代永远带着承包权在城里,你得创造条件让他实现他的承包权的价值,这是一项长期的大工程。”

  吉林省委财经办(农办)主任郭庆海坦言,在地方,土地权属关系不清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例如土地确权工作,已经推进了几年,但各地情况复杂,很多地方并没有积极性。土地确权需要法律依据,但目前并没有给出法律上的支撑,特别是从流转角度上需要明晰土地的财产权属性,但是现在还是模糊状态。

  集体土地征收是关乎农村土地的另一大棘手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酝酿已久的农村土地改革重大举措――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休戚相关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在今年2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不过草案在一审中未予通过,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将是适时安排审议。这意味着,围绕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仍存在较大争议,短期内或难平衡各方利益。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延期,也让受制于上位法修改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制定日程因此推迟。

  --自由迁徙权:要劳动力,更要劳动者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刘奇用六个“最”来描述农民工,即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群体,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入最没有准备的城市,用最廉价的劳动力承担起规模最大的制造业,生产出规模最多的廉价产品。

  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农民工进城就业。然而,为城市建设挥汗如雨的农民工,始终被当做城市的过客,得不到应有的存在感。韩俊说,城乡二元体制下,城镇化是“夹生”的、不彻底的。这种“夹生”的城镇化,把农村青壮年的黄金时间留在了城里,却把他们的养老与医疗保障扔了出去。

  “对于自由迁徙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基本讲出来了。虽然我们的宪法里没有讲自由迁徙权,但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没有一个国家说公民没有这个权利。”韩俊表示。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说:“一个时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讲中国到了刘易斯拐点,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少了。甚至说吸收得差不多了,未来不会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继续向城镇转移。然而是不是这种情况?农村劳动力资源是不是已经枯竭了,如果我们看官方统计的话,中国农村还有6亿多人,有接近4亿的劳动力,怎么会出现刘易斯拐点?这个数据表明,农村还有大量的人口和大量的劳动力有待转移。”

  最近几年,农民工向家乡和家乡附近小城镇回流的现象非常明显,这与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以及小城镇发展是分不开的,但小城镇提供就业机会的潜力不应该被过高估计。

  “这种回流,在我看来相当大的程度其实还是反映出现有的体制障碍。”王小鲁说:“现在7亿城镇常住人口中,大约42%没有城镇户口,仍然是转移人口,没有获得城镇社会保障。国家统计局去年农民工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的有关调查显示,医疗保障覆盖率只有16%,失业保险覆盖率只有8%,其他几个保险差不多都是20%以下。城镇居民享受到的一系列福利待遇他们都享受不到。”

  专家普遍表示,现行体制阻碍了农民工的市民化,破解的办法就是改革户籍制度。

  “必须改革户籍制度,让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逐步安家落户。现行的社保制度也需要改善,把大部分农民纳入到社保体系来,公共服务需要向均等化方向推进,逐步解决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等。”刘奇说。

  “面对继续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大军,推进其市民化是大势所趋。最为重要的,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纳农民工进城落户,赋予农民更自由的迁徙权。”韩俊表示。

  --金融共享权:人民币只有一个版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有一个笑话说,人民币是不是分两个版,城市版和农村版。农村的只能在农村用,不能在城市流通。为什么钱在农村地区留不下,资金都到了城市、到了经济发展的地方,是因为农村产生效益的基础比较弱。

  尽管金融支农的政策越来越多,力度也不断加大,但由于农业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且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村金融板块短缺的现象并未得到实际改善。农民既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也难以享受便利的现代金融服务。焦瑾璞、韩俊等专家表示,若想实现人民币在中国“只有一个版本”,必须启动农村金融改革,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一批社区性、合作性的农村金融机构。焦瑾璞表示,在农村地区,除了要制定清晰的政策和指导原则之外,一定要多发展一些小微型金融机构,比如社区类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应具有更大的权利。小微型金融机构完全可以放开,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并采取适当竞争的市场态势,降低利率。一般来讲,凡是民间金融比较活跃的地方,利率一般都高不到哪儿去,越是少的,越是控制的,利率越高。

  第二,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需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顺势兴起,他们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就必须形成一定的规模,对资金的需求便也不断增加。然而融资难严重制约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土地流转需要资金,农资和劳动力的投入需要资金,扩大生产也需要资金。但由于缺乏抵押物、信用环境欠缺等因素,眼下农民贷款难仍然普遍存在。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多数农户的筹资方式主要靠找亲友借,三五万应应急,也有一些农户不得已选择借高利贷支撑。有心从事农业规模经营的农民盼望“和城里的小老板”一样,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

  第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突破有期。2007-2011年,全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85%,2012年则达到240.6亿元。至此,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然而,快速发展的农业保险规模并未改变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事实,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明显不足。

  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生效,成为农业生产的保护伞。虽然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已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但具体操作上,农业保险发展依然存在险种少、赔付低等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农牧局局长刘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标准太低,比如小麦最高赔300元,水稻、玉米赔400元,但这是根据2000年农业粮食作物的投入成本定下的,现在至少应该翻一番。另外18个险种太少了,希望多增加一些。

  可见,《农业保险条例》撑起的这把伞,仅仅是弥补农业保险法律空白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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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改革 希望 农村 中国 突破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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