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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亿元土地流转迷局 流转手续层层批复
2016-07-27   来源:财经网   

  流转手续层层批复

  东江公司“取得”该地块后不久,迎来了谈判者哈齐客专。

  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是省市重点工程,2009年7月开工建设,因铁路建设占用黑龙江省武警部队的营房,哈齐客专需要再找一块地还建部队营房。

  2011年3月17日,在黑龙江省市领导与省武警总队领导的联席会议上,武警部队从几宗地块中选了原种场的这块地,当时张明杰作为道里区副区长参会。

  为获得这宗4万余平方米的地块,哈齐客专签订了两份协议。

  第一份协议签订于2011年5月,哈齐客专与金盛物流签订协议,约定土地流转的费用是1.5亿元,先支付金盛物流2000万元,金盛物流负责办理土地过户更名等手续及费用,并明确提到金盛物流与原土地使用人——原种场办理的土地交易手续或买断补偿费用,哈齐客专概不负责。

  一年后,哈齐客专与原种场签订协议,约定原种场全力配合哈齐客专办理土地更名手续,将土地交回市里,由市里再划拨给哈齐客专。蹊跷的是,在这份协议上代表原种场签字的是先发置业的王绍玉。

  检方指控称,王绍玉冒用原种场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哈齐客专签订上述协议。

  此间的风险,黑龙江省审计厅于2011年11月调查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时,即有所发现并提示。审计报告称,金盛物流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购地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但哈尔滨市政府回复称,原种场因改制,2009年与东江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东江公司取得该地块后,拟从事物流运输,并出资1900万元注册了金盛物流”,“金盛物流和东江公司实为一家公司,因此支付给金盛物流2000万元定金不存在风险”。

  2013年,道里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原种场将这块土地转给哈齐客专,道里区政府此前也进行了类似批复。当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就签发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该土地划拨给哈齐客专。

  2014年,原种场的职工举报,称土地流转中发生了国有资产流失。是年9月17日,一份“国有资产流失的复函”送到哈尔滨市纪委,这是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应纪委来函进行调查后的回复。

  复函称,道里区老机场路南侧、四环路附近,哈尔滨市原种场的一块4万余平方米土地为国有土地,金盛物流与哈齐客专签订协议,以1.5亿元流转,但哈尔滨市道里区和原种场均未收到土地补偿款,应属国有资产流失。

  四天后,曾任道里区副区长的张明杰被刑拘,其后是王绍玉。

  时任哈齐客专办公室主任的张军良及其同事作证称,在省武警部队选地的协调会上,张明杰代表区政府参会,说这块地的原使用权人改制,金盛物流与改制原种场的东江公司是一家,当时土地使用权人是金盛物流,因此,导致哈齐客专与金盛物流签订协议。

  而张明杰和王绍玉均否认说过土地是金盛物流的,张称,协调会上还有国土、规划等部门专业人士在。王绍玉则表示,他与哈齐客专谈判时,给对方复印的文件中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一栏填写的是原种场。

  哈齐客专为何在此情况下,仍然签订协议,并支付巨额资金?

  曾在哈齐客专工作的王绍宁在证词中称,将土地使用权人更名转到哈齐客专,成本高且手续繁琐,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但还建部队营房不能拖。哈齐客专遂向市里汇报,市里指示市区政府、国土、规划等部门研究,土地部门最后提议,由原种场将土地交回政府,政府以划拨形式给哈齐客专用于还建部队营房。其间,原种场原场长已离职,先发置业故出具了王绍玉为原种场法定代表人的证明,道里区政府还盖章发函给道里区国土局。

  该案证据显示,哈尔滨市国土局曾向纪委部门解释了该片土地被收回、然后划拨给哈齐客专的过程。哈尔滨市国土局称,依据土地管理法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由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庭审信息透露出,该案还牵出哈齐客专办公室时任主任张军良及有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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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流转 层层 手续 土地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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