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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表委员建言献策让种地成职业让农民有职称
2015-01-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谷晓哲)   

  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也进入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好‘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是‘三农’工作绕不开的话题。”代表委员们认为,要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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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制定规范制度,对不同主体差别化管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规模经营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

  衡水市去年新增3000亩以上规模经营典型37个,新增注册家庭农场2310家,登记农民合作社11407家,均居全省首位。“这些新型主体投资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能力建设的力度非常大,少则上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而且完全是市场行为。”省人大代表、衡水市市长杨慧认为,随着农村改革深化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要素资本将向现代农业项目加快聚集,成为投资的新热点。

  截至2014年底,我省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1581家,入社成员546.1万户,覆盖全省94%的村,成为我省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坚持规模经营导向,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杨慧代表建议,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为契机,通过土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方式把分散的土地流转过来,统一对外招商,开展规模经营,以此为突破,把土地、村庄、人员组织起来,为现代农业铺平道路。

  “也有一些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运行不规范,阻碍了其发展。”省政协委员、秦皇岛市现代农业发展协会秘书长刘天健在对秦皇岛当地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调研后发现,虽然一些合作社经过了正式登记,拟定了章程,也成立了组织机构,但许多章程不规范,机构沦为虚设。还有一些合作社没有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社员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许多社员仅仅是入社时缴纳了会费,投资入股热情低,也基本享受不到二次股权分红。

  “没有严格管理,没有利益分配机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就难以壮大。”省政协委员、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赵金平建议,要根据不同经营主体的特性,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管理,建立更为细化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维护好农民权益。

  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适合农业的金融体系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带来土地流转的更多需求。

  “农民有流转的意愿。”省人大代表、邱县陈村回族乡陈二村农民马付平表示,农民自己会算账:你种地一年到头,除去化肥农药也没有多少收益;土地流转了,农民有租金,农业龙头企业可对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双赢。

  “但是土地流转中,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善的情况很常见。”马付平代表说,这让农民有些担忧。“甚至有农户间的土地流转仅仅是口头协议,容易引发纠纷。”

  对此,刘天健委员建议,土地流转要本着“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政府部门应该搞好指导和服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尽快出台省级层面支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监管体系。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资金瓶颈更是发展中的难题。“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投资见效慢,加上农业企业又没有多少固定资产可供抵押,企业经常面临贷款困难、手续繁杂、隐形费用高等问题。”省人大代表、邯郸富祥肉鸽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芬燕说。

  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去年12月,省委农工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了服务“三农”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将通过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等,向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上下游企业提供200亿元以上的意向性融资。

  赵金平委员表示,我省应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逐步建立起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

  培育职业农民,让农民也有职称

  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作用。代表委员们表示,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职业的农民,才能让地尽其利;只有专业的水平,才能让农业产业产生最大效益。

  对于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史芬燕代表颇有发言权。大学毕业后,史芬燕“一心想逃离农村”,就到北京工作。干了几年后,觉得“即使自己挣再多钱,对家乡也不会有太多改变”,于是她回乡创业,成立了一家农业企业。

  “现代农业,对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我虽然出身农村,也要从头学习种地、学习饲养。”史芬燕代表说,务农也要有专业的分工,你是果农,他是菜农,要从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业法规等多方面培育职业农民,让种地成为职业。农业带头人还要懂市场营销、懂财务管理,要从简单种植户升级为职业经理人,这样才能适应市场需要。

  “我省也可以参考陕西等地做法,让农民有职称。”刘天健委员建议,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年龄、文化程度,把农民分为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等类型,并设置相应职称。这会带给农民职业化后的“体面感”。

  赵金平委员建议,以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让农民的劳动分工进一步细化、专业化,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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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职业 农民 职称 建言献策 代表 委员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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