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9号)的要求,为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近几年我区农机质量调查实际,自治区农机局决定开展以机动脱粒机和秸秆切碎还田机为主要机型的的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为做好此次农机质量调查工作,我局拟定于3月下旬举办一期农机质量调查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二)近年来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有关表格的填写要求等。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县(市)农机局承担本次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名额详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电话: 0991-8762837、8760724。
时间:2014年3月18日报到,3月19日至3月20日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培训费用由自治区农机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五、培训要求
(一)参训人员要求具有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经验,且从事本年度农机质量调查工作。
(二)培训后颁发当次质量调查证书,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二张,用于培训档案的建立及质量调查证的办理。
请各地、州、市农机局高度重视,积极选派符合要求的学员参加培训,并将本辖区参训人员统计汇总后于3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鉴定站。
联 系 人:吴新声、赛丽玛
联系电话:0991-4331315(传真) 13079962142
邮 箱:xjnjjdz@163.com
2014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