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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农地流转确保农民增收
2013-12-23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全国多个省市地方对农村土地流转跃跃欲试。一时间,农村土地增值、农民从土地流转中增收似乎已成必然。然而,在相关政策细节出台以前,从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现状来看,农民能够增收并不必然。

  在城镇化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村的土地流转与户籍改革密切关联。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交出土地,进城务工,或选择成为城镇居民,而在城镇的社保、医疗等相关福利政策未跟进的情况下,农民进城的成本会大大提高,从地方省份的财务状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福利政策跟进尚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在流转实施过程中,在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未必能获得相应的土地收益。

  当前,放开户籍制度尚面临巨额财政缺口。农民进城变为城市户籍,需要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待遇,而这需要大笔的财政支持。各个地方面临的基础现状不一样,但目前地方政府普遍任务较重,因此要实现这一点并不容易。

  离开了土地的农民,丧失了原有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并且不具备新的谋生技能。此种情况下,农民土地流转后,面临的可能便是在城市的就业及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在城镇化配套的产业政策及社保政策未完善之时,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的成本是高昂的。

  目前,我国尚无完善、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机制,土地流转多大规模合适,流转率在多少适宜,价格如何形成,这些问题都尚待探索。在安徽怀远县,目前已建立4片万亩流转示范片,该县整村土地流转6个。该县水海村的现有的6900亩耕地已经全部完成流转,该村1506位劳动力不再以耕地为谋生手段。土地流转的推进已深刻影响到当地农民的生活。

  虽然《决定》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然而从深圳宝安区等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农地与国地虽可同权,但要做到同价却很难。我们得承认,目前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农地都无法做到与国地同价。

  此外,农地在流转过程中的升值有多少能到农民手中,目前也并不清晰。农村土地大致可分为城中村、近城区、远城区三个部分。对于城中村及近城区而言,土地流转会给农民带来较丰的收益,而对于交通较为闭塞的远城区而言,土地流转的收益也较为薄弱。远城区农民离开土地之后,如何实现生活保障及就近就业,这也是他们参与土地流转会认真思考的问题。

  近城区农民宅基地参与市场流转获得的收益可能并不与之前预测的一样乐观。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司副主任陈锡文近日就表示,农村土地入市增值收益不能都给失地农民,必须要覆盖政府、土地开发商、大部分市民、失地农民、远离城市农民5个群体,才可以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公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自2011年起在成都开始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及调研工作,至目前工作仍未结束。据周其仁介绍,近3年时间过去了,实际工作中难度和阻力仍很大。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涉及到农民生存的切身利益,如何实现有效、合理的制度设计,任务艰巨。

  土地流转制度的出发点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民收入,然而,如没有社保、医疗等城镇化配套政策的跟进,没有土地流转完善的价格体系及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法律对农民权能的保障,农民是不会轻易离开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的。

  农地流转试点在个别省份已经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但细细分析,要让农民实现土地流转之下真正增收、增利,并且能够随之找到谋生的长久之计,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容易实现的事情。搞好配套的政策及制度设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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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确保 流转 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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