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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工程胎(OTR)最终裁决
2008-07-14   来源:卓创资讯   

  来自7月10日美国华盛顿的消息,美国商务部已经通过其最终裁决,确认对中国工程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

  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以低于210.48%的正常价值销售到美国,并得到了中国政府2.45-14%的补贴,销售价格远远低低于美国轮胎的正常成本。美国商务部针对不同的中国公司,提议征收不同的税率。

  但最终是否征收关税需要8月21日左右确定。假如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同意美国商务部的决定,关税将开始征收,假如不同意,此项调查即宣告结束。

  此次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决是在07年6月,帝坦公司和联合钢铁工人协会联合向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递交了对中国OTR轮胎进口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的报告后,历经一年多做出的最终决定。石桥美国公司作为美国轮胎企业加入了申述。

  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涉及贵州轮胎,河北兴茂轮胎,天津国际联合,徐州徐工轮胎。商务部对上述企业最终的反倾销关税分别是4.08%,19.15%,8.09%和0,其他25家出口商将征收9.48%的关税。另外对于其他的中国出口商将增收210.48%的反倾销关税。

  美国商务部认定河北兴茂,贵州轮胎,天津分别得到14%,2.45%和6.85%的补贴,其他轮胎出口商也得到了5.62%的补贴。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工程胎2007年达到11%。2007的销售额达到3.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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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最终 裁决 工程 商务部 对中国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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