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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民委调研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条例
2008-07-23   来源:中国橡胶网   

  6月23日至26日,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李兴旺副主任委员率办公室同志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修订情况的汇报。原条例自1992年颁布施行以来,为维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的正常生产秩序,保障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原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天然橡胶产业的提升和发展。为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于2003年6月成立了条例修订起草小组,通过调研、考察、专家论证和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十二易其稿,形成了条例修订稿。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李兴旺副主任委员对条例修订的指导思想、篇章结构和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将积极支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

  调研组一行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橡胶产业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实地到勐罕镇曼列制厂、景讷乡民营胶园、维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制胶厂、南糯山植胶区场、云南省茶叶研究所“云茶园”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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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自治州 天然 橡胶 条例 人大 民委 调研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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