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我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已经制定下一步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目标。国家发改委提出,随着去年下半年以来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加深,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更加突出,淘汰落后产能是产业振兴规划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任务。
据上海证券报4日报道,针对下一步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划目标,发改委指出,钢铁方面要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到2011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新增产能必须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要由目前的67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620千克标准煤。
此外,发改委提出完成目标的诸项政策。一是修订完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二是建立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时各项问题,通过采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的问责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环保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是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促进节能减排,走内涵发展道路。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向土地、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关口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