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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枝江: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009-06-09   来源:湖北省枝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向生产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在中央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化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农机监理机构应当重新设定工作思路,本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困、为民增效”原则,重新构建农机监理行为准则,重新树立农机监理地位,保证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枝江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深刻了解农机安全监理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作用

  (一)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农机监理工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提高农民群众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和培训,使机手有一技之长,成为农村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起到积极作用,他们在服务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增加一定收入,加快了致富步伐。

  (三)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业机械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重要工具。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就枝江市近三年而言,07年国家投入141万元,08年投入301万元,09年投入605万元,农民购机热情较高,这一些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随着农机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任重而道远。

  二、清醒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现状

  (一)全市农机监理工作现状

  据2008年农机化管理年报统计,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20901台(大中型2506台、小型拖拉机18044台,联合收割机351台),其他农业机械36266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农机操作手约4.2万人。到目前为止,累计核换发新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1900套,列管率占10%,核换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200本,持证率10%。

  该市农机监理站现有在编在岗14人,其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0人,持执法证件14人,现有办公面积300平方米,监理车2辆,微机3台。从上述情况看,农机安全监理是有机构、无手段,有队伍、无装备。这样不能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也难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机监理事权与责权不一

  《道交法》只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机主管部门行使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明确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考试考核等职责,但没有明确农机监理机关在道路上进行安全检查权、事故处理权、违章处罚权。简单地说,只有依法管理权,没有执法处理权。这在乡村道路上农机“黑车非驾”、违章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超期服役的报废车,未经检验的机车上路行驶,农机监理机关无法无权查处;对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交警部门由于警力不足,顾不上管,农机部门由于法规依据不明晰,不敢管,不能管,使其处理无人监管、无法监管的状态,这样潜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2、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不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性质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性质不匹配,经费没有保障,国家长期没有投入,安全技术检验无检验设备,仍停留在“眼看、耳听、手摸、脚踹”上,执法不是吃“皇粮”,还是吃“杂粮”,靠收费养人养事,农用车移交公安部门后,经费严重不足和监理人员面临生存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停止变型拖拉机的管理,从而,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自1994年以来,监理站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预算,2008年财政预算数21万元,经费无法保障人员工资,2台执法车已经是“超期服役”,二屋办公楼现已破败不堪,无安全技术检测设备,这些均不能够适应新时期行政执法管理要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难以抓实抓到位。

  3、农机监管工作不到位

  重城市、轻农村,重收费、轻管理。一是对城市跑运输易管的拖拉机就管,对农村从事农田作业难管的拖拉机就放弃,加之这几年有些机手对购机政策的误解,有补贴的就上牌办证,无补贴的就不服管;二是由于农机监理部门因靠收费养人,只重视易收费的农用车、变形拖拉机的管理,对难收费难管理的拖拉机只能管一台算一台。鉴于上述原因,造成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现象比较普遍。在整治活动中想加大拖拉机牌证管理整治力度,又因大多数拖拉机多年未管,有的破烂不堪,有的无购机发票,有的合格证缺失,想重新登记又不符合法律登记条件,只有放弃管理。从而致使大量的拖拉机监管处于真空状态,成为乡村道路安全的马路“杀手”。

  4、“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难以开展

  农业部提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创“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十个“平安农机示范”县、百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活动。开展这项活动是为了抓好乡村农机安全生产的好事,但上面无措施、无投入,加之,该市农机监理机构人员吃饭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又面临着农用车移交交警,对已管的变形拖拉机又停止上牌办证,不能管,使其农机监理经费严重紧缺。原已创建的平安示范村因经费紧缺而终止。在目前这种严峻形势下,如果没有新的转机,再开展活动就尤为艰难。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应切实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和2008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就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就要关爱生命的理念,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把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考核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考核内容,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为确保该市农机安全生产,建设平安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作贡献。

  (二)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道交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尽快修订出台《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地方性规章具体完善农村道路监管和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工作,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村道路上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纠正违章行为等职责,具体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标准和行为,真正使农机监管工作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使农机监理执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重视和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确保乡村道路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一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应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以及财政部财预字[1994]37号、财预字[1995]27号和省财政厅财预字[2005]36号等文件的规定,应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建议将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投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保障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投入。

  (四)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农机协会与乡村安全员的作用,把农机安全列入村规民约,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法制和安全责任意识教育;三是继续抓好农机安全村建设,重点抓好乡村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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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监理 工作 安全 抓好 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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