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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2014-12-25   来源:金融时报   

  积极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提高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是时代赋予金融业的神圣使命。因此,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加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力度。

  其一,逐步建立以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为主体,民营借贷组织为补充,分工协作的金融支持体系。改造农业发展银行,发展农村金融投资公司,真正满足不同层次农业资金需求。一是健全国有商业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龙头加工企业提供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撤并机构时不搞“一刀切”,即要防止全面撤并造成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断档”,又要防止出现网点多、费用大、效益低的局面。条件成熟时,可将基层营业网点与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信用社整合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二是健全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改善农村生产环境服务。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行政区域设置县级支行,发挥其政策性支农作用;三是完善合作性金融,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合作金融组织机构可按行政区域设置或按经济区域设置,把信用站建到村委会或信用村,充分发挥其贴近农户的地缘信任关系优势;四是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集合分散风险,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配套服务,分散农业高风险对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

  其二,为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吸引国有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各级政府部门要以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建立完善对农业的投资机制,增强农业生产发展后劲。如每年可按财政收入增加额的一定比例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龙头加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吸引国有性商业银行为其提供流资信贷服务;二是建立农村金融的补贴机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特别是对农业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要根据其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国家财政可减免营业税或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减少农村金融机构由此形成的亏损。

  其三,加强政策引导力度,促使农村资金回流“三农”。一是建议国家对一切涉农贷款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各类金融机构重返农村金融市场,提高现代农业金融市场的竞争水平和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措施,强制性规定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的资金回流比例,同时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三是建议逐步完善和规范民间融资功能,提高民间资本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补充作用;四是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国人民银行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流向,增加支农投入量的作用。

  其四,培育诚实守信氛围,拓宽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为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相互促进、共荣双赢,要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一是引导辖内各个部门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体系,努力营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三是以农村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的建设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效益,防止不良贷款的形成。同时,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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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力度 支持 金融 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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