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
融资存在的问题
金融的信贷投入,有效的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2月,1055家农民合作社获得18.98亿元信贷支持,土地经营规模达到1768.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50.5 %。全市涉农金融机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使信贷投放与农业产业化契合度的不断提升,有效的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的提高,现代大农业建设步伐加快。2014年12月,全市合作社耕种土地面积达到2670万亩,占集体耕地总面积的83.8%,入社社员达到76.4万户,农民入社率达到86.9%。
然而,农民合作社融资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合格的抵押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会员以土地、技术、信息、劳力作为资本互补合作,资产结构复杂。而目前对农民合作社入股合作的劳动力、农产品、果园、林木等缺乏资产评估及主管登记平台,资产变现难度大,导致农民合作社缺失贷款抵押基础;二是内部管理松散,缺乏规范的承贷机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性的松散型市场经济组织,不仅注册资金缺乏真实体现,对活动场所、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等条件也较为宽松,财务制度不完善,真实经营情况难判断,与银行的放贷要求相距甚远。这为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贷款以及后续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三是担保组织发展缓慢,缺欠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目前,齐齐哈尔市开办农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机构几乎没有,这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提供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担保机构,制约了涉农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
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
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保证社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同时,加强服务协调功能,指导合作社从过去的初级服务,逐步转向产、供、销为一体的服务,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地方财政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发展。科技、农业等部门优先向合作社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推广、农机具补贴等项目。推动农村保险业加快发展,扩大政策性保险领域。
三是建立农村抵押担保体系。要积极推动农村房产、土地、林木、运输工具、农产品等综合性的农资评估、认证和交易平台,促进生产要求的定价和流动。要引导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政府可把部分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建立政府担保基金,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户、龙头企业联合组建贷款担保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四是创新开发适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新产品。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用授信、评级制度。同时,发展订单农业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质)押等现代金融信贷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