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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排放标准升级不能操之过急
2015-11-13   来源:农机360网原创首发   

l  自公告颁布一年多来,尽管农机行业主机企业和柴油机生产厂家积极对接,但由于过渡时限太短,目前的实际情况与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还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和风险。

l  农机产品的设计制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农机排放标准升级不仅仅涉及发动机厂家,更牵涉到主机生产厂。

l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一是发动机厂家本身的国三产品可靠性存疑,二是其提供配套的主机厂家整机可靠性堪忧,尚需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在作业季节的实地验证。

l  从国外的成熟经验看,相关国家在推行发动机标准升级方面给社会各方提供了较充裕的过渡期。欧盟“非道路行走机械排放标准的指令”中每个阶段的标准从颁布到执行有7-9年的缓冲区间,为行业企业提供了足够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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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半年多来,农机排放标准升级正成为农机行业最关注的事件之一,特别是出于对使用情况和今年大量库存农机产品能否继续享受农机补贴的担心,刺激着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的神经。

  2014年5月16日,环保部颁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自2016 年4 月1 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用农机行业的通俗语言解释,即从今年10月1日之前,目前配装国二标准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停止生产;明年4月1日之后,所有配装国二标准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停止销售。

  自公告颁布一年多来,尽管农机行业主机企业和柴油机生产厂家积极对接,但由于过渡时限太短,目前的实际情况与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还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和风险。

  有别于汽车主要着眼于行、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的消费品,农业机械主要是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物质工具。因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带来农机产品使用时间高度集中、作业条件非常恶劣的特性,农机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需要经过大量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试验。其中为了降低农机使用时的故障率、减少农民的作业损失,可靠性试验显得更为重要。此外,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地域特征、农艺方式、气候状况千差万别,因此农机产品制造商需要经过大量的试验、试产和试销才能达到比较理想的状态。从环保部出台的公告看,区区一年多的过渡时间对于农机制造商来说显得过于急迫。

  我们知道,农机产品的设计制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农机排放标准升级不仅仅涉及发动机厂家,更牵涉到主机生产厂。具体到国二升国三后,相关配套主机产品的物理尺寸、整机的匹配性、各个部件的协调性都要修改和修正,并通过相关可靠性、安全性等试验。因此,通行的程序是,发动机质量合格之后,先拿到主机厂家进行配套试验,待主机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有些企业要体现其产品的燃油经济性、作业效率等先进性指标则是更长的过程。

  从目前笔者掌握的现实情况看,一是发动机厂家本身的国三产品可靠性存疑,二是其提供配套的主机厂家整机可靠性堪忧,尚需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在作业季节的实地验证。

  此外,国二改国三如果按上述时间表推行,对于明年的农机使用市场也同样堪忧。农业机械使用集中、作业强度大,如在夏收季节联合收获机经常24小时连续作业,因此出现故障也非常集中。若届时发动机出现大量质量问题,主机厂和经销商根本不具备提供售后维修的能力,只能主要依靠发动机厂家,这就使后者在维修人员配备、零部件的提供方面面临严峻考验。若服务不及时,最终农民朋友将承担农机产品质量不稳定带来的损失。在制造、流通与使用链条上,农民是最缺乏话语权的一方。作为政府部门或是社会媒体,都要对农民利益给予高度关切。

  从国外的成熟经验看,相关国家在推行发动机标准升级方面给社会各方提供了较充裕的过渡期。据了解,欧盟自1997出台非道路行走机械排放标准的指令后,直至2012年又对首版指令进行修正,期间经历了技术参数、试验过程、分析过程及取样步骤的不断修改与完善,并“考虑到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和市场因素的原因,无法将所有前阶段的库存发动机消化掉,制定了库存出清条款和弹性条款。”欧盟每个阶段的标准从颁布到执行有7-9年的缓冲区间,为行业企业提供了足够的准备时间。如“针对发动机H-R,在规定日期前生产的发动机库存出清时间,须将第三段中规定的时间延期2年”,“在执行第三阶段标准之后的两年内,仍可以继续安装和销售第二阶段的库存发动机,抛售两年之后,如仍有库存未抛售完毕,企业可以在未来几年内继续消化第二阶段的库存(总量不超过过去5年或5年以上年平均销量的20%)。”

  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相信,农机排放标准升级总体上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好事,也是一件必须施行的政事,包括农机人士在内的所有民众都应赞成与支持。具体到本次农机产品的国二改国三,如果失之仓促,则可能影响国内农机产业的发展和产品供求方的和谐,违背相关主管部门的初衷。所幸,从目前反馈的消息看,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虚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农机排放标准升级或现缓行迹象。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可结合我国国情,安排一个合理合适的过渡期,这样,既让企业安心提供产品,又让农民朋友买得放心、用得开心,让这项举措更加众盼所归、各方乐见其成,则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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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操之过急 不能 升级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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