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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农机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008-01-24   来源:华夏农机网   

  “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整理,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控制农村居民点占地,推进废弃土地复垦。”根据中央关于土地整理的有关精神,国土资源部对新时期土地整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必须紧紧围绕耕地保护新目标开展土地整理。这个新目标,就是“十一五”期间,我国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的约束性指标;二是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土地整理;三是必须紧紧围绕重点地区开展土地整理,就是土地整理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向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倾斜。

  新时期土地整理要实现“五个结合”:一是与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消除土地利用不合理因素,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二是与农村水电、道路等生产条件改善相结合,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增强耕地排灌和防灾减灾能力,增加基本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三是与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工程规划和设计;四是与提高耕地质量相结合,充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五是与迁村并点、生态保护等生活条件改善相结合。

  新形势下土地整理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前景更加广阔。

  一是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要求,“以建设促保护”,将基本农田整理作为土地整理的重点。基本农田整理将是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的主要手段。通过整理,粮食生产能力能够提高10%以上。

  二是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应尽快完善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后的土地应优先用于种植、林果、畜牧、渔业等农业生产;不适宜农业生产的,集体土地经过国家征收,可以作为旅游、工业等建设用地。

  三是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率低,粗放利用十分严重,这种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全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约286万公顷。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是实现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根本出路。

  四是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全国共确定了6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涉及115个县市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总潜力约233.33万公顷(3500万亩)。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包括:东部沿海滩涂区,河套银川平原区,滇中地区,甘肃疏勒河流域和沿黄灌区,新疆伊犁河谷地―南北疆山麓绿洲区,川西南地区。土地开发要做好调查评价、论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灌溉条件,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乱垦草场和破坏天然湿地。

  五是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出,在规划期内依托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重点组织实施七项重大工程,包括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工程、“五纵七横”公路沿线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沿线土地整理工程。目前作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已经全面启动。通过实施重大工程,补充耕地不少于97.33万公顷(1460万亩),占规划总目标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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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强大 动力 注入 发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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