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济宁市农机局与中石化济宁石油分公司根据山东省农机办、中石化山东石油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公司鲁农机管字[2008]6号文件要求,联合下发文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三夏”期间农业生产用油的供应。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高对做好“三夏”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认识,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成立保障“三夏”农机用油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并负总责,业务经理靠上抓;各分公司、农机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机用油实际情况,制定“三夏”生产用油保供的具体方案。
二、加强联系,确保“三夏”生产用油供应。各分公司和农机部门要加强联系,共同制定农机用油需求量,提前做好柴油资源供应准备,确保农机用油供应。一是加油站对从事“三夏”农业生产的农机用油必须敞开供应。二是允许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作业技术服务车等“三夏”作业机械凭农机部门核发的《行驶证》、《跨区作业证》和《技术服务车证》自带容器加油;三是根据农户需要,开展“送油到田间,服务到机手”等便农活动,及时满足农机用油需要;三是要加强资源调度,合理配置好油库和加油站库存,确保用油重点时期、高峰时段需求,防止加油站断档现象发生。
三、搞好宣传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各分公司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保证“三夏”农机用油的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媒体部门进行宣传报道,让农民放心,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各市、县农机部门和所在地分公司,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双方联系和沟通,把农机用油供应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好、落实好,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三夏”农机用油工作的情况。
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各分公司加油站供应的汽、柴油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严禁涨价和变相涨价,并在加油站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六、制定应急预案。各分公司和农机部门要认真分析石油供应情况,针对“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应急预案,确保“三夏”农业生产顺利完成。
七、加强监督和检查。“三夏”期间,各分公司和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加油站的检查力度,一是检查加油站是否按规定保证农机用油供应;二是检查加油站是否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三是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其它违规销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