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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确保柴油供应 绝不让农机“断粮”
2008-07-22   来源:农机化管理司产业发展处   


    2008年7月19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在京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兵团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分管农机补贴工作的局长和主管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恒新副司长主持,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刘宪副司长、马世青巡视员,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刘敏站长、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丁翔文站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成效经验,分析了农机补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了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措施和办法。与会代表发言踊跃,一致认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5年来,充分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推进了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普及应用,拉动了农机工业和农机服务业发展,同时也提升了农机部门地位,发挥了作用,树立了形象,取得了支农惠农和产业促进的双重效果。代表们还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等方面,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宗锦耀司长作了总结讲话,分析了今年上半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和特点,提出了当前面临的任务和下半年重点工作,总结了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5个方面成效和在具体实施中的8项创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了2009年实施购机补贴的初步想法,就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出了5项具体要求。

    宗锦耀指出,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党中央“四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执行情况较好,成效显著,取得了农民受益、装备提升、工业发展的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一是带动了多元化资金投入,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2004―­200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补贴资金29.7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36亿多元,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达185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约120万台套,直接受益农户达115万户。

    二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民购买重点开始转向了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和关键、急需的农机具,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200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68亿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27%。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04.8万台,比2003年增长110%;大中拖配套农具310万台,比2003年增长83%;联合收割机63.2万台,比2003年增长75%。

    三是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了农机作业水平提高。农机购置补贴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机作业水平提高。2007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47%,比2003年提高了9.47个百分点。全国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58.89%、34.43%和28.62%,分别比2003年提高12、7.7和9.6个百分点。

    四是培育了市场主体,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协会、作业公司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纷纷涌现,农机服务进一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2007年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总数预计达到3654万个,较2003年增长19%。全年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预计达到2987亿元,较2003年增长31.6%。

    五是带动了农机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直接拉动了农村对农业机械的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2007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总产值达1517亿元,产销率达98%以上。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等三大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加了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

    宗锦耀表示,农机补贴之所以取得这样好的效果,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得益于农业部、财政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得益于通过实践总结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办法;得益于各级农机部门既坚持原则又不断开拓创新;得益于各级农机部门特别是基层农机部门,克服困难,艰苦工作;得益于广大农机企业的参与配合;得益于农机科研、推广、鉴定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宗锦耀指出,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机补贴资金缺口较大,农民购机热情高涨,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生产企业劳动力成本增加,补贴产品价格上涨压力较大;一些省份的补贴资金结算较慢,挤占了农机企业周转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企业的投入再生产;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如信息不公开,补贴产品营销环节制度措施不够完善等。

    宗锦耀强调,现行的财农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五制”操作方法,总体上是较为科学的、合理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工作不到位,监督考核没有完全落实造成的。各级农机部门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要对政策负责、对农民负责、对农机化事业负责,不折不扣地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惠及农民。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倍加珍惜农机补贴为农机化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从贯彻《农机化促进法》、落实国家“三农”政策的高度,树立造福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服务企业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政策的巨大效应,真正让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二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突出抓好补贴机具的筛选、补贴对象的确定等关键环节。在操作过程中,要公开补贴信息和操作过程,公正对待企业,公平对待农民,充分体现购机补贴政策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要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各级农机部门要增强宏观调控意识,充分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调控手段,发挥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选择重点补贴机具种类,促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选择优质农机产品,扶优扶强,促进农机工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规模效益;选择重点补贴对象,扶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发展;补贴资金要向农机化示范区、粮食主产区、血防区、丘陵山区倾斜,在重点补贴粮经作物种植环节机械的同时,兼顾林果业、畜牧、渔业、设施农业、植保机械的补贴;合理确定补贴比例,正确引导农民购机,确保机具增长结构的合理性。

    四要摸清需求,科学规划。要做好调研摸底工作,切实把基础数据搞清楚、弄明白,结合区域农机化发展目标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做好需求分析和预测,本着紧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农机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补贴投入。

    五要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做好机具选型,进一步规范补贴目录的制定及发布工作。经农业部审定发布的年度目录,各省(区市)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各市县不得重复选型。要制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按程序科学确定补贴机具的经销商。各级农机管理、推广、鉴定等部门,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尽量减少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的机具展演会、展销会、订货会。要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减轻企业垫支压力。六要拓宽渠道,增加农机化投入。各地在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同时,还要努力拓宽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农机技术攻关研发、示范推广、试验鉴定、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执法监管等农机化发展支撑体系建设资金,完善金融信贷、政策性保险等配套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老旧机具更新报废等试点,全方位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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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断粮 绝不 供应 确保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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