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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60年:我国农业农村实现历史性跨越
2009-09-27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不论前30年还是后30年,“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纪念农村改革开放30周年》对后30年做了记述。从前30年看,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很丰富,有以下十二个重要事件:

  一、土地改革。1950年至1952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社会革命,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使农民获得了7亿亩土地,免缴地主地租700亿斤粮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土地改革过程中,也有左的错误,而农民分得了土地,是满意的。土地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到1936年战前的水平。1949年与1952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由271亿元上升为417亿元;粮食产量由1.13亿吨上升为1.63亿吨;棉花由44万吨上升为130万吨;油料由256万吨上升为419万吨;大牲畜存栏由6002万头上升为7646万头;猪存栏由5775万头上升为8977万头。有人认为台湾采取政府向地主赎买土地的办法,实行和平土改是成功的。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背景不同,不能以台湾的经验否定大陆的土改。

  二、互助合作。1953年至1956年,在土地改革以后,不失时机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由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发展到固定性、长年性互助组,由互助组进而发展成为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被称之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组织,是由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农业的必由之路,是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受到农民的欢迎。在互助合作运动中,也曾出现过违背自愿原则、强迫农民入社以及无偿平调农民资产的错误,是局部性的,由于指导思想与方针正确,得到及时纠正。在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同时,开展爱国丰产运动,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包括李顺达、曲耀离、耿长锁以及连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申纪兰等,他们带动广大农民走上劳动致富的道路。1953年与1956年相比,农业产值由426亿元上升为508亿元;粮食产量由1.66亿吨上升为1.92亿吨;棉花产量由117万吨上升为144万吨;油料由386万吨上升为509万吨;大牲畜与猪的存栏也较大幅度增加。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至1958年,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尚未完全巩固的情况下,急速地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土地、大牲畜等无偿转为集体所有,作为消灭私有制而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标志,犯了剥夺农民的错误。毛泽东把坚持实事求是逐步发展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等斥责为右倾机会主义,代表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使合作运动急剧膨胀。1956年3月,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4.9%;6月占63.2%;12月占87.8%;1957年末占96%以上。类似斯大林1936年“农业集体化”大转变的一年。有一些地方出现农民砍树与宰杀牲畜的事件,是对这种错误的抵制。毛泽东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农民的“暴力反抗”。

  四、人民公社。1958年至1978年。在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在高级社的基础上建立联社,出现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赏,迅速推广到全国,形成“政社合一”与“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组织,被认为是通向共产主义(天堂)的“桥梁”。1958年8月,中央北戴河会议正式通过了决议。与此同时,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信用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分别演化为农业银行的附属物和第二国营商业。直至人民公社解体一直持续了20年之久。为了纠正全国各地出现“一平二调三提款”的“共产风”,将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公社、大队、生产队)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相当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础,把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对制止“平调风”起了重要作用。1958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由550亿元上升为1288亿元;粮食产量由2亿吨上升为3.32亿吨;棉花由196万吨上升为205万吨。

  五、“大跃进”。1958年至1962年。这是全局性的重大失误,造成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场灾难。毛泽东把总路线(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大跃进、人民公社视作“三面红旗”,不可动摇。农村是“大跃进”的重灾区,农业“放卫星”大刮浮夸风;抽出大批劳动力上山砍树“大炼钢铁”;在“大办粮食”的口号下,毁林开荒、围湖造田、毁草种粮,加剧了水土流失与荒漠化;建立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和“吃喝不要钱”,被称之为“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萌芽”;在出现饿死人的情况,继续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拔白旗”,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有的地方认为民主革命不彻底,还要补课;把“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认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伤害了大批干部,造成了大量冤案。尽管如此,特别是在三年困难时期,农民为了活命,在暗地包产到户,只不过换个叫法“责任田”,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1958年与1962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由550亿元下降为430亿元;粮食产量由2亿吨下降为1.6亿吨;棉花产量由196万吨下降为75万吨;油料由477万吨下降为200万吨;大牲畜与猪的存栏也大幅下降。

  值得指出的是在“大跃进”留下有用的东西是水利建设,各地在“大办水利”的号召下,动用了大量劳动力,修建水库。虽然有不少水库质量很差,很快报废,劳民伤财,有些平原水库造成严重的盐渍化,大批水库移民未能妥善安置,形成很大的后遗症。但是保留下来的有效水利工程和在普及大寨县中,各地兴建农田基本建设,营造梯田等,对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亿万农民的劳动积累,可以说是为改革开放后农业快速发展奠定的物质基础,也可以说是农业的“老本”。

  六、农业学大寨。大寨本来是出自于山沟的一个好典型,突出表现在不等不靠不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修堤筑坝,治理水害,修造农田;积造高温堆肥,改良土壤,提高产量。但在受到毛泽东的赞扬并提出农业学大寨后成了推行错误路线的工具。如大队核算,取消自留地,封闭自由市场,取缔家庭副业,实行标兵工分等,提出“堵不住资本主义之路,迈不开社会主义之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割资本主义尾巴”、“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等,影响全国。学不学大寨成了“两条道路”的分水岭。

  应该肯定,大寨人的大寨精神是了不起的,是中国农民坚强不屈精神的体现。如今大寨在郭凤莲的带领下面貌大变,仍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是值得称赞的。

  七、农业发展纲要与“八字宪法”。在毛泽东主持下,集中了一批科学家,研究制订了《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40条。1956年1月,中央政治局讨论了纲要草案,接着毛泽东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讨论后公布。1957年9月,中央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基本通过这个纲要的修正草案,分发全国农村讨论。1958年5月,中共第八届二次代表大会通过这个纲要的第二次修正草案。直到1961年3月,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这个纲要。应该说,这个纲要集中了广大科技人员的智慧,首次把农业划分为三大区域,分别提出不同的粮食产量指标以及相应的措施,是好的,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有些左的内容。有些不当的内容,如把麻雀当作“除四害”之一,经专家提出意见作了修正。

  农业“八字宪法”,是毛泽东提出的。其内容为:水、土、肥、种、密、保、工、管,开始把水放在第一位,后经专家提出,把土放在第一位。应该说,这八项内容,大体涵盖了农业的主要元素,是科学的,对尊重科学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毛泽东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提倡“养猪积肥”,说“一头猪就是一个小化肥厂”,“农林牧是一家”等主张,是符合农业发展规律的。

  八、人民公社条例(60条)。为了整顿人民公社,纠正出现的“共产风”等,毛泽东和党中央,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讨论,于1961年3月,在中央召开的广州会议上,提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这是继1959年2月中央政治局在郑州召开的会议提出《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同年3月,在上海会议上提出《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1960年11月中央发出《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十二条)之后,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修改而成的。1961年5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形成《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6月,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1962年9月,中央八届十中全会正是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这个条例的核心是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即把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一个生产队二三十户,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应该说,这个条例对稳定农业生产,纠正平调风,是有积极作用的。在公布这个条例时,把农民的宅基地宣布为集体所有,则是不妥的,是又一次对农民财产权的侵犯。

  值得指出的是1970年在周恩来总理支持下国务院召开的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当时各地农村左的思潮仍很严重,把自留地、农贸市场、家庭副业作为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加以批判。有的地方出现把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变为生产大队,实行“穷过渡”。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就这些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坚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重申自留地、农贸市场、家庭副业不能取缔,这有助于减轻左倾错误造成的损失。在把“农业学大寨”升格为“普及大寨县”中,仍注意了坚持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人民公社60条。

  九、在“四清”于“文革”中的农村。1963年5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的政治局与大区书记会议上提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并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即前十条)。同年11月,中央发出《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1964年9月,中央对后十条发出修正草案。1965年1月,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所谓社会主义教育就是“四清”,由小四清上升为大四清,由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由农村扩展到城市,由基层扩展到上层,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前奏。

  在1966~1976的十年“文革”中,学校停课闹革命,工厂停产闹革命,而且不少地方形成两派(造反派与保守派)发生武斗,从上到下许多领导干部被揪斗、打倒,一片混乱。农村除了少数地方(如河北的保定,广西的柳州)有些武斗外,不顾批判“唯生产理论”和“抓生产压革命”的压力,基本上坚持生产;顶住“抓政治保险,抓生产危险,抓管理险上加险”和“管卡压”的风浪,坚持人民公社60条,未乱阵脚,除了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外,对保证城市的粮食和副食品的供应,缓减社会动荡的形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蒋介石不敢乘动乱之机反攻大陆就是因为农村基本稳定。1966年与1976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由640亿元上升为1197亿元;粮食产量由2.14亿吨上升为2.86亿吨。

  值得提出的是在“文革”中,毛泽东、周恩来等决定从国外引进13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化肥厂,这是为农业服务最早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举措。农业科技人员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创造了“杂交玉米”与“杂交水稻”,大面积推广。这对农业的高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技术支撑。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其中化肥投入与品种改良起了重大作用。

  还应该提出的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人民公社体制下,在“以粮为纲”的方针下,出现了社队企业,即公社与大队办企业,方针是“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目的是增加社队两级经济实力,避免对生产队的平调。毛泽东称赞为“光明灿烂的希望就在这里”。改革开放以后,社队企业易名为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其前身为社队企业,它的产、供、销全靠市场,因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到1978年底,社队企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近30%,在社队企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近10%.这是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基础。

  十、农林科教。有两件事的教训值得记取。一是在50年代初期,北京农业大学在学习苏联米丘林遗传学中,批判摩尔根遗传学是唯心主义的、反动的、为资产阶级服务的,犯了“学阀”错误,在全国生物科学的教学研究中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此事引起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按照“百家争鸣”的方针,作了严肃处理,恢复了摩尔根遗传学的教学研究工作。二是1958年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为解决农林院校的“三脱离”(脱离生产、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问题,决定全国所有高等农林院校全部下放农村,使教学研究受到极大损失。在“文革”中推广朝阳农学院的“经验”,使高等农林院校又一次受到左倾思潮的冲击,产生了不良后果。

  十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有一千多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古今中外历史上是罕见的。对此评说不一,有的认为是毛泽东的一条“罪状”,毁了一代人。我始终认为,毛泽东历来主张知识分子应走与工农结合的道路,是有积极意义的,不应否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有失有得,失的是学业,可以弥补;而得的是社会实践。他们到农村,接触农民,了解农民,感知农民,陶冶了求真务实的精神,对他们一生的成长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有些干部子女下到农村,农民欢迎他们说:你们的父母遭难,你们是“龙子龙孙”,我们要千方百计保护你们。这使他们深受感动。这些知识青年返城后都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不少人成为省部以上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因此对此也要“一分为二”。

  十二、农垦与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从汉代以来就有屯垦戍边的悠久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号召把成建制的人民解放军转业为生产大军,一手拿枪,一手拿镐,开发边疆、建设边疆、保卫边疆。最早建立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50年由王震率领的二、六军进疆,同国民党22兵团起义将领陶峙岳与新疆“三区”(阿勒泰、塔城、伊犁)民族第五军革命武装以及内地的支边青年组成,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统,执行“三个队”(生产队、工作队、战斗队)的任务。1956年成立了农垦部。随后在黑龙江由十万转业官兵组成开发和建设“北大荒(13.42,0.00,0.00%)”产业大军;在广东(包括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建立了天然橡胶垦区,创造了跨越北纬14O的奇迹;在内地各省建立了国营农场,成为农业上的“国家队”,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特别是在繁荣边疆经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保卫国家边疆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准确地说是个农业人口大国。“三农”问题说到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根本问题。在战争年代,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作出了重大牺牲;在建设年代,农民为工业化提供了原始积累,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改革开放年代,农民率先行动,作出了重大创造。农民又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

  中国的改革是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这是邓小平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把它说成是“第二次农村包围城市”,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带动了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

  农村改革30年的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9年至1984年。即从1978年底和1979年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在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克服了“两个凡是”思想,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至1984年农业全面高速增长、农民收入大幅增加。人们称之为“黄金阶段”。

  --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亿吨增加为4亿吨,连续上了两个台阶(即由6000亿斤上升为8000亿斤,一个台阶为1000亿斤),解决了长期“供给短缺”问题,第一次出现了“卖粮难”。

  --在粮食播种面积减少1亿亩的背景下,调整产品结构,棉、油、糖等经济作物大幅度增加。

  --畜牧业、水产业同步快速发展,市场供应大大改善。

  --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年均纯收入在两位数以上。

  --社队企业有了新的发展,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业转移,在人民公社解体后建立了乡政府,第一个挂牌子的是四川省广汉县向阳公社改为向阳乡。社队企业易名为“乡镇企业”。

  这一阶段农业高速发展和农村重大变化的原因有五:一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11.40,0.00,0.00%)收购价格(50%),加上实行“超购加价”政策(加价30%~50%),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为代表推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两个不许”(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到“不许分田单干,不要包产到户”)到在边远与贫困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到“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形式”,到“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的发展”再到“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反映了中央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变化过程。三是在“文革”中引进的13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化肥厂投产,提供了大量化肥。四是科技的作用,大面积推广杂交水稻与杂交玉米品种。五是多年积累起来的“老本”,包括“大跃进”中兴修的水利工程以及“文革”中农业学大寨修筑的农田基本建设。

  在这个阶段,中央书记处成立了农村政策研究室,指导农村改革。中央发出重要的文件,一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央工作会议的75号文件以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三中全会的决定。从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发挥了推动改革的重大作用。

  总结这一阶段农业全面高速增长的基本经验: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去掉按工分分配的办法),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转折,农户经营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农民的伟大创造。这一阶段的失误在于人民公社解体后,由于受到“谈合作色变”的影响,未能及时地把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恢复和建立起来,虽然提出“统一经营与分户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而社队企业薄弱的村成了“空壳村”;同时由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一家一户的农村经济缺乏有力的支撑与保护。

  第二阶段为1985年至1992年。由于1984年农业大丰收,出现了卖粮难以及收购粮食“打白条”问题,被认为是“超常规发展”带来“低水平过剩”,导致了农产品统购与派购制度的改革,其基本动因是由于实行“超购加价”政策造成财政压力大。这一改革是对农产品流通体制走向市场的重大突破。作为第一步对粮棉油糖等一类统购的大宗农产品实行“双轨制”,即“合同定购”与“市场议购”两部分,也就是“死一块,活一块”;对畜产品、水产品等二类派购的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议购”。这一政策实行的结果,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大进展,一方面放开走向市场的部分农产品继续发展;但另一方面实行“合同定购”的粮食,由于实行“倒三七”价格(即70%是超购加价,30%是定购价),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新商品粮地区以及“三靠队”(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花钱靠信贷)(像小岗村)因无定购基数,销售的粮食全部是超购加价,而在实行“倒三七”价格政策以后,大幅度减少收入,使当年的粮食产量下降7%,棉花产量下降30%,随即出现了粮食生产的徘徊。

  --为防止粮食滑坡,实行微调政策,把“合同定购”又改为“国家定购”,强调农民生产粮食既是任务又是义务,并采取适当提高定购价格以及定购粮食与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使粮食产量有些恢复性的增长。在粮食逐步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在河南郑州市建立粮食期货交易市场。

  --乡镇企业在中央提出“整顿治理”(针对国民经济发展中两个失衡,一是工农业的失衡;二是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失衡,为期三年。)中受到抑制,特别是信贷零增长,以及指责乡镇企业“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的舆论,严重影响乡镇企业发展,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零增长。

  --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大大下降,1989~1991年连续三年年均增长只有1.7%,其中1990年为负0.7%,跌入低谷。

  --放开农产品销售价格,1991~1992两年两次提高城市粮食销售价格,实现了购销同价,结束了近40年粮食统销的历史,取消了粮票,缓解了由于每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而城市销售价格不变增加财政补贴支出的矛盾。

  --在总结广西柳州市宜山县三岔乡建立村民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推行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推行生态农业建设,对抑止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水土流失、荒漠化、草原退化、农业面源污染等加剧。

  这一阶段农业与农村经济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其原因之一是对1984年农业丰收形势估计过于乐观而采取了抑制生产发展的政策;二是在“整顿治理”中不加区别地在信贷上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抑制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劳动力转移,使农民收入下降。这是宏观调控上的失误。

  第三阶段为1993年至2003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解决了市场经济“姓社”与“姓资”的认识问题,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加上对粮食两次大幅度提高价格,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1996年粮食产量达到5亿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98年达到5.1亿吨,又创历史新高。但是从1999年至2003年,强调调整产业结构,连续五年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人均占有量下降,出现了新的徘徊波动。

  --在1998年粮食丰收以后,放开了收购价格,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收购资金封闭运行、顺价销售”三项政策和一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使粮食库存大幅上升,财政补贴数量大量增加。

  --“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吸纳农业劳动力有所增加。

  --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为防止新的水土流失,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生产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特别是在畜牧与水产业方面进展较快。

  --在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流失严重,出现了失地农民,引起农民不满。

  --在整顿金融秩序中,取缔了合作基金会,信用社不再成为农民的合作组织,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民贷款难问题加剧。

  --农民负担日益严重,为控制“三提五统”费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实行预算制、审计制以及负担监督卡,收效甚微,增加了管理成本。

  这一阶段中央于1998年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个阶段农村改革滞缓,农村经济波动较大,城乡差别拉大,“三农”问题突出。

  第四阶段为2003年至2007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以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一系列方针。自2004年起连续发了五个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包括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连续四年增产,农民收入有恢复性增长。

  --在“费改税”的基础上,取消农业两税和“三提五统”费,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增收1250亿元。

  --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覆盖面达到40%,2007年达到80%.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试点。

  --取消对进城农民工歧视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粮食实行直补、农机、良种、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最低收购价政策。

  --加强对土地“农转非”的控制,以18亿亩为红线,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对省级政府实行土地“农转非”指标管理。

  --增加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扶贫工作的力度,农村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前的2.5亿下降为2100万。

  --改革户籍制度试点,实行城乡居民统一户口。

  --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组织有了新的发展。

  这一阶段把“三农”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战略之中,对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以及农民的弱势地位,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二元结构形成的两种制度安排与政策产生的矛盾日益凸显,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继续扩大,1978年为2.5:1,1984年为1.7:1,2007年达到3.3:1.

  总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30年的基本经验是从不自觉到自觉走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亿万农民在党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指引下,获得了十大创造:一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从15年不变到30年不变到长期不变。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在考察后说,“包干到户是农村社会进步的第一推动力”。二是“异军突起”(邓小平语)的乡镇企业,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不仅居于主导地位,而且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吸纳了1亿多农业劳动力,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位巴基斯坦领导人说,这是中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三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村民自治,开创了中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先河,使农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参观江苏吴县一个村的民主选举全过程后说,中国农民找到了行使民主权利的“诀窍”。四是进城的农民工,有1亿多农民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建筑与服务业的主力军,是中国农民的“黄埔学校”,一大批精英--农民企业家成长起来,是农村的希望。五是股份合作制。包括土地与乡镇企业,把劳动的合作与资产的合作结合起来,创造了集体产权的实现形式,使农民获得知情话语权、决策参与权、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管理人员选择权等。六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的生产链,建立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种养加、供产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生产最终产品,提高农业的附加值。七是适度规模经营。有些地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原则下,促进使用权的流转,由小农变为大农,形成农业大户--现代农业企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水平。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由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科技服务体系、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测体系、环境监测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等,为确保农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九是生态农业,由村--乡--县--市--省,把传统农业的精华与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取得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的多种效益,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统一的模式。十是走向国际。引进外资企业,提高农业的科技水平与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增加出口;发展劳务输出,在国外建立生产与贸易企业,在WTO框架下,提高竞争力。

  农村改革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五句话:解放思想--群众创造--专家总结--领导认可--政府规范。农村改革的特点:一是解放思想,排除“左”的干扰,不带框框;二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与选择,不强迫农民;三是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加以推广;四是循序渐进,摸着石头过河,不一步到位;五是因地制宜,不一刀切。这种改革的好处有三:一是成本低;二是风险小;三是效果好。农村改革的实践,是农村社会的巨大变迁,使马克思的“联合体的自由人”、“重建个人所有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等主张得到验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体现。农村改革的过程是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过程,是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是遵循和按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办事的过程,顺应规律,农业与农村经济就会发展,背离规律,农业与农村经济就会波动。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国家调控市场采取了法律、经济以及行政多种手段,由直接调控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以行政手段调控为主转为以法律与经济手段调控为主,以计划调控为主转为市场调控为主。这个过程尚未完成。

  党的十七大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旗,就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党的基层组织五大建设中,实现物质、精神、政治、生态四大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纲,在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和缩小城乡差别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用于“三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着力发展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解决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与农民贷款难问题。

  --把GDP翻两番的目标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与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建立农村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

  --促进土地、劳力、资本、科技等基本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与优化组合,提高利用效率。

  --在城乡一体化与国际化过程中,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合作化,提高农业的增值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强竞争力,确保粮食、食物、生态、生物安全。

  --推行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依法保护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建立与完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就能创造出人间奇迹。中国农村改革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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