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甘肃农机化装备显著改善 农民投资13亿购置农机具
2011-03-17   来源:绵阳频道   

  由于使用了问题农膜,10余户农户的30多亩大棚蔬菜枯萎绝收,损失高达数十万元。农户们向经销商讨说法,向工商部门投诉后,仍未能得到赔偿。无奈之下,农户们向本网求助。近日,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涪城区龙门镇是绵阳市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镇,龙门镇的蔬菜大棚关系着绵阳城区市民的“菜篮子”。人勤春早,今年2月15日开始,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九龙村的部分村民陆续在自己的蔬菜大棚内的垄上覆盖山花牌聚乙烯膜栽种茄子、辣椒,本希望自己的大棚蔬菜能早早上市卖个好价钱,没想到2月底用了这种山花牌聚乙烯膜的蔬菜大棚里的茄子、辣椒苗却纷纷出现了严重的枯萎、黑色坏死现象。农户们找到经销商,之前还宣称这种农膜“可以除草保温可以随便用”的经销商却改口:“不能在大棚内使用,只能在露地使用”。焦急的村民们将这事投诉到工商部门,后经农业专家田间现场勘查鉴定:农户的生产管理正常,大棚里的茄子、辣椒苗出现了枯萎、黑色坏死现象与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有相关性。这类苗已无生产价值。据工商部门统计,龙门镇九龙村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后出现问题的蔬菜大棚面积达32亩。
  3月10日,记者在销售现场采访中发现,这种内外包装均无限定性使用说明和成分说明的山花牌聚乙烯膜仍在销售;11日,记者走访了受理此桩投诉的青义镇工商所。
  农户销售现场对质代理商含糊其辞
  3月10日早上9时许,购买山花牌聚乙烯膜的农户向本网热线投诉,记者随即来到涪江二桥下的农资市场,经销山花牌聚乙烯膜的龙泉塑料经营部没有店招,店里主要经营各种农膜,购买者进进出出,络绎不绝。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个门面的经营部的门口最显眼处还摆放着山花牌聚乙烯膜。
  记者亮明身份并向经营部的老板曹毅说明采访事由,老板曹毅一边忙着生意一边含糊说道“这是新产品,有宣传材料,都在青义镇工商所。开始卖时,比较忙,有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给购买的农户交代清楚使用方法”。这时,七、八个龙门镇九龙村农户立即当着记者的面质问龙泉塑料经营部的老板曹毅:“我们当初买这种农膜时你不是说可以随便使用吗?!”老板曹毅不再开口解释,埋头做生意。
  龙门镇九龙村农户魏如青告诉记者,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大棚出事后,经销商在2月25日要求他们换膜。他们投诉到青义镇工商所后,农业专家在田间现场勘察后下了鉴定书。随后青义镇工商所组织了一次调解,因赔偿金额相差较大双方没有谈拢。
  魏如青向记者提供了专家组田间现场鉴定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2011年3月4日,受涪城区农业局邀请,由绵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邓昌国、岳晓龙,绵阳市植保植检站王小松等三人组成的田间现场鉴定专家小组,对魏如青等反映大棚内覆盖山花牌聚乙烯膜(粉红色、具有除草功能)造成蔬菜苗枯萎危害进行了田间田间勘察鉴定。专家组认为:查看的大棚蔬菜栽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栽培管理正常;出现辣椒苗、茄子苗心叶枯萎、叶片萎蔫卷曲、白色须根稀少等现象,与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有相关性。这类苗已无生产价值。专家组建议:请相关部门要求山花牌聚乙烯膜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提供说明该膜的成分与使用方法;将该膜送相关部门检测并确认其成分。
  陪同农户前来的还有龙门镇农资经营部的一位分销商,她在曹毅这里进了200公斤的山花牌聚乙烯膜,龙门镇九龙村的一些农户是直接从她手里买的这种农膜。这位分销商向记者证实:她当初来进货时曹毅并没有向她说明这种农膜严禁在大棚里使用,只能在露地使用。是大棚里出了事发生纠纷后,曹毅才给了她一份打印的使用说明。龙门镇买这种农膜的绝大多数是大棚蔬菜种植户,事先要知道这种农膜不能在大棚内使用,她怎么会不提醒来买的人呢。
  记者仔细翻看龙泉塑料经营部销售的山花牌聚乙烯膜,内外包装都没有找到使用说明书,只在内包装里找到了一张附在产品上的合格证。在山花牌聚乙烯膜合格证的右下角写着:“本品为聚乙烯膜、切忌与尖硬物体碰撞、避免火烤、太阳曝晒,贮存在干燥通风处。保存期12个月。适用于农作物,具有保温,保墒功能”。
  当记者向曹毅询问关于山花牌聚乙烯膜“严禁在大棚内使用,只能在露地使用”的说明材料为什么销售现场看不到时,曹毅含糊说:“厂家的宣传资料在青义镇工商所备案”。
  在销售现场采访结束后,记者来到青义镇工商所,负责处理这桩纠纷的袁副所长在外开会,他在电话里约定11日接受采访。
  3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青义镇工商所采访负责处理这桩纠纷的袁副所长。袁副所长告诉记者,今年3月3日所里接受龙门镇九龙村农户投诉后,他立即向局里分管农业的副局长和消委秘书长进行了汇报;3月4日局里分管农业的副局长、消委秘书长、涪城区农业局副局长、龙门镇主管农业的副书记、所里、以及九龙村村队长,会同绵阳市农业局的三位专家,对农户的大棚逐个进行了勘察、对比,最后专家组得出结论:大棚内出现辣椒苗、茄子苗心叶枯萎、叶片萎蔫卷曲、白色须根稀少等现象,与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有相关性。3月7日(周一)所里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因赔偿金额相差较大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所里建议双方下来后继续协商,到目前双方是否达成一致,所里尚不知情。
  袁副所长向记者出示了经销商曹毅所说的“厂家的使用说明材料”――一张撕去了头尾、无法得知具体时间的电话传真,上面罗列了10余条使用方法,上面注明“严禁在大棚内使用,只能在露地使用”。另外还有一份曹毅在3月3日后才给龙门镇分销商的打印的使用说明文档,内容和厂家的传真内容相同。在调查询问材料中,曹毅陈述在厂家进了900公斤山花牌聚乙烯膜,进货发票丢失。
  袁副所长告诉记者,龙门镇九龙村22亩受损大棚所用的山花牌聚乙烯膜是农户从龙门镇分销商卿某那里买的,10多亩是农户直接在曹毅那里买的。据曹毅称,其他地方使用这种农膜没有出现问题。
  袁副所长告诉记者,农资产品销售必须标示厂名、厂址、成分、生产标准、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目前所里的精力主要放在调解上,下一步将对生产厂家产品进行调查。
  生产厂家:不清楚发生在绵阳的这桩产品纠纷
  3月11日下午,记者致电山花牌聚乙烯膜的生产厂家――达州市永久塑料有限公司,该厂里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该种农膜是他们销售给经销商曹毅的,是一种新产品。厂里不清楚发生在绵阳的这桩产品纠纷,山花牌聚乙烯膜的使用说明、宣传资料都给了曹毅的。当记者反映目前在该农膜的销售现场仍没有限制性使用的使用方法和成分说明材料时,对方挂了电话。
  截止发稿前,山花牌聚乙烯膜经销商曹毅电话告知记者,他已按每亩2000元-3000元向大部分购买农膜的农户赔付了损失;龙门镇九龙村的农户也向记者证实,山花牌聚乙烯膜龙门镇分销商卿某也按每亩4000元向大部分购买农膜的农户做了赔付。但仍有部分农户未得到赔付,农户们还反映,相邻的一些村社也有使用山花牌聚乙烯膜后出现大棚农作物枯死的,只不过这些农户现在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有部分农户因使用问题农膜的大棚面积小,索赔麻烦,放弃了索赔。
  山花牌聚乙烯膜的详细成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开始销售时宣称可以“除草、保温”却出现了使大棚农作物枯死绝收的问题?为什么至今仍在销售、仍然没有“严禁在大棚内使用,只能在露地使用”的限定性使用说明?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1-37392-1.html

标签:农机 投资 农民 改善 装备 显著 甘肃

上一篇:江苏:拖拉机成为农机质量投诉热点
下一篇:我国棉花打顶与采收智控系统技术研究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