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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蔬菜大棚里听致富经
2011-09-26   来源:成都商报   

  924早晨,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考察了周末车载蔬菜市场模式。在考察中,陈德铭表示,商务部计划在全国推广这一模式。陈德铭称,“过去我国有过这种农贸市场,但后来城市搞环境卫生和交通建设,把这些都撵出去了。其实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工业化城市都还保留着近郊菜农,直接和消费者接触,新鲜又便宜。”

  所谓周末车载蔬菜市场模式,其实就是一种“蔬菜大棚车”。在笔者老家,这种“大棚车”一直存在,每天游弋在乡村道路上收购蔬菜,既为菜农们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也方便了城镇民众。陈德铭总结了“蔬菜大棚车”的三种好处,认为它“直接和消费者接触,新鲜又便宜,而且减少中间环节,是利民惠农的做法”。好处或许存在,但我们不应该忽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蔬菜大棚车”也可能会带来扰民问题。

  在一些民生问题上,很多时候存在“远亲近嫌”现象。比如,马路市场,很多人认为它的存在繁荣市场、方便民生。确实,我们不应该否认它的正面效应。但是,假如我们做一个民意调查,特别是在市场周边居民中做一个调查,那么收到的反对意见可能会有一大堆。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答案往往很不一样。对于周边居民来说,天还没亮,楼下就一片嚷嚷;夜色深沉,楼下还是喧嚣如白日,这样的环境势必引起投诉不断。同样,“蔬菜大棚车”也会带来类似问题,比如卫生问题,吵闹问题……这些都是不得不加以考虑的。

  陈德铭把推广的希望,建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上,认为需要“城市的交通、工商和城管能够支持,让这种车载销售能够有场所”。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民意,或许相关部门愿意让渡一些权力,但我们能让民众也放弃正当诉求吗?能不能设立,怎样设立,这些问题的最终决定权应该在居民身上,而不是由相关部门代替居民选择。按照陈德铭部长所说,“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工业化城市都还保留着近郊菜农,直接和消费者接触”。这里的关键在于,人家有相对发达的居民自治,一般民生问题,居民有充分的决定权,行政干预基本不存在。如果行政部门代替居民选择,那么一项政策再好,也有可能让民众不爽,从而把好经念歪。不得不说,把“蔬菜大棚车”存在的希望建立在相关部门身上,一定程度上说是忽视了民意的存在。

  应该承认,商务部直接出面推广“蔬菜大棚车”,其目的主要还是为了让社区居民买到“新鲜又便宜”的蔬菜。但是,一项政策初衷再好,也不能忽视民意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今天,加强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不可回避的课题,7月初,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地方随后也纷纷出台了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社会管理必须尊重民意,为民做实事必须尊重民意,“蔬菜大棚车”也要尊重民意。

  如果在“蔬菜大棚车”的设立中,充分尊重民意,由社区居民决定设不设、设在哪里、怎么设,就可以取得关注民生和居民自治的双重效果。这显然是我们更想看到的。不管怎样,“蔬菜大棚车”究竟如何,不能因为相关部门认为好就推行,认为不好就不推行。它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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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致富 棚里 蔬菜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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