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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旅顺口区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1-12-19   来源:山东省农机鉴定站   

  2011年12月7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发布了农业部第1683号公告(第三批能力认定),确定了第三批承担部级农机鉴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范围。山东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申报的5种产品名列其中。加上之前第二批获得批准的4种产品,目前省农机鉴定站共有9种产品通过了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可以承担相应产品的部级推广鉴定工作。产品包括轮式拖拉机(≤110.3千瓦)、手扶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旋耕机、微型耕耘机、精量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

  为了提升试验鉴定检测的能力,省农机鉴定站加大对设备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仅2011年上半年,新增投资200多万元用于检测仪器购置和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其中,投资70余万元建设了设施农业装备试验室;投入80多万元,完成了拖拉机框架、植保机械试验室基础建设和拖拉机视野试验场地的建设;投资12万元对37kw电涡流测功机进行换代升级;投资近12万元购置了旋耕机功率试验装置;投资20余万元更新技术先进、检测精度高、便于携带的仪器设备60余台(件)。进一步提高了鉴定检验能力和试验鉴定质量、效率和科技水平。目前,省农机鉴定站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350多台套。

  农机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化管理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装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关系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和优化,关系到农机企业技术进步,是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

  省农机鉴定站将不断完善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围绕农业和农机化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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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检查 冬季 开展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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