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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2013-10-30   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载体,选拔一批素质优良、作风踏实的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农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扶持,为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补充新生力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制定总体规划和政策,做好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农技特岗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特岗农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2.先行试点,平稳推进。20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机构改革到位、人员紧缺、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进行农技特岗计划试点。2014年到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技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

  3.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需求,结合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科学测算农技特岗计划实施规模,优先选择现有或今后3年内将出现空缺编制的县(市、区)落实,逐步吸纳符合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进入常设岗位,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更新长效机制。

  三、特岗农技人员招募与管理

  (一)岗位设立

  农技特设岗位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立,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试点县农业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以及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和未来3年内人员变动情况,研究提出年度特岗农技人员需求,分乡镇明确数量和专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汇总并做好数量统筹和综合平衡,编制本省当年农技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并报中央有关部门备案。

  (二)组织招募

  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农技特岗计划年度实施方案,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特岗农技人员招聘工作。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涉农专业学历,并符合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人员管理

  农技特岗计划属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服务期间,特岗农技人员户口应统一由省级工作协调小组指定的有关单位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负责为特岗农技人员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其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将其年度考核、学习培训情况报县级农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工作协调小组颁发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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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岗位 计划 服务 推广 启动 实施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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