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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解读
2017-05-08   来源:江苏省农机局   

  三、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2017年的省级实施办法(会签稿)已印发大家,省级专项资金(苏财农[2017]29号)已于4月14日下达(正式文件已于4月20日苏州培训会议下发)。各地要按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近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抓紧分解目标和补助资金。今年省级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实行条块专项管理,资金与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今年省级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共8.8亿,与上年持平,测算安排以稻麦面积的52%作为分配基数,兼顾去年工作绩效、财政检查“回头看”、省政府示范县和扶贫帮扶等因素进行了适当增加,同时根据省财政资金审计通报情况和工作绩效情况,对4个县按一定比例进行了扣减。各地当务之急是根据省级资金规模,及时与当地政府、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省级补助标准并结合地方财政配套投入,明确补助标准,确定年度还田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

  (二)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地农机部门要结合摸底调研情况,迅速按照《实施办法》(会签稿)中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和《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样式),抓紧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为简化上报环节,今年可由当地政府批准盖章后,于5月10日前(以正式通知为准)由当地财政、农机部门联合上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备案(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同时)。市辖区的实施方案由设区市汇总(附市辖区方案)上报省有关部门。为提高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今年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隔日统计、年终总结上报实行网上填报,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三)加强作业补助政策宣传。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科[2017]9号),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加大政策透明度,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级要求,通过当地政府印发并公布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县(市、区)级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其中必须明确当地补助政策、操作程序、作业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具体内容,通过作业前张贴到乡镇和村组、或发放至农民和机手等形式,方便农民机手咨询政策、实施作业和反映意见,确保作业补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宣传到位。

  同志们,今年是我省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作业直补的第五年,各地要在总结经验成效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调研,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和相应管理制度,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请各地将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我处,同时,欢迎大家及时反映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探索长效发展机制共同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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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办法 解读 实施 秸秆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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