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新疆制定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准
2014-04-22   来源:新疆农机局   

  4月18日,新疆农机局印发了《2014年度地州市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准》,标志着新疆评价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趋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自2012年开始,自治区农机局为进一步明确农机化发展重点,理顺与地州市农机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将过去的对地州市农机化工作的考核调整为评价,旨在激发和调动全区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地州市农机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争创一流业绩。

  一是突出重点,系统构建。年度地州市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准紧紧围绕自治区年度农机化工作重点,细化、实化成评价地州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的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评价办法充分体现了农机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自治区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机化发展置身于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全局中,上下衔接、左右沟通,共同致力于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中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战略目标。

  二是简政放权,权责一致。目前,已暂停办理《核发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和《权限内核发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了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使各级农机部门明确职责、强化服务;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的操作方式,自治区按照因素分析法将资金额度分配到地州市,由地州市来分配所辖县(市)的补贴资金额度,同时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实施操作也由以县乡两级政府主导,新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极大地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保障了农民选购农机的自主权、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简化了程序、加快了实施进度;改革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管理运行机制,创新“资金切块下达、地州确定项目、县乡实施项目”的新办法。切实发挥自治区扶持农机化发展每年5000万元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自治区研究下达项目指南,按照因素分析法将项目资金的额度分配到地州市,由地州市来分配所辖县(市)的项目数量和额度,使项目的审批、实施、监督权责一致;改革创新自治区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管理的新机制,按照简洁、科学、高效的原则,探索出了企业自愿申报、随时受理、集中审核、定期公布的动态管理方式,坚持“降低准入门槛、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纳入目录农机产品的质量跟踪管理。此举,为各地农机部门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创造了条件。

  三是坚持原则,科学评价。实践中,始终坚持重点突出、科学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日常管理和年终评价相结合、以年终评价为主,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评价工作的程序上,分为自评、初评、审核、综合评价(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评价结果)四个步骤。在评价的规则上,进一步明确评价重点,分别采取了百分比计分法、递减计分法、等次计分法、区间计分法、直接扣分法测算实际得分。在下一年度全区农机工作会议上通报评价结果,同时向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通报,并作为自治区安排农机化项目和资金等重点业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1-134236-1.html

标签:农机 工作 评价 标准 业务 主要 制定

上一篇:沉睡的农机苏醒了
下一篇:赔钱,他们不服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