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春困秋乏”,阳信交警在执勤时发现,因为干活劳累而喝点儿酒“解乏”的驾车上路者开始增加。
4月13日下午3点左右,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省道大济路河流段巡逻执勤时,见一拉砖的拖拉机有交通违法嫌疑,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拖拉机停下后,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遂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结果为67.2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在同一路口,不到半个小时又查到两起拉着建筑器材的拖拉机驾驶人酒后驾驶,分别为55.6毫克/100毫升、77.10毫克/100毫升。当民警问他们为什么酒后驾驶时,他们的解释是“喝点儿酒解解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拖拉机驾驶人石某某、李某某和孟某某分别罚款1000元并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