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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抽验部分进口农机质量安全(图)
2014-04-15   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部分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实施抽查验证的公告》(2014年第29号),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进口植保机械、轮式拖拉机的口岸验证,对进口棉花收获机进行重点抽查,以防范不合格农业机械进入我国,提高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水平。


资料图

  公告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植物保护机械(进出口税则号:8424810000)和轮式拖拉机(进出口税则号:8701901190)加强口岸验证,重点核查其是否取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加贴认证标志情况。

  公告要求,各口岸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进口棉花收获机的重点抽查,依照《进口棉花收获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表》,对棉花收获机的安全要求、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实施验证。验证可通过采信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自行抽样检验(区分生产企业和型号,抽样比例为10%)等方式实施。对于在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事先办理备案、声明等相关手续的进口棉花收获机,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验证及相关监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抽查。

  公告规定上述抽查验证的实施时限为201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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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质量安全 进口 部分 抽验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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