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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登记和评审政策新动向
2012-06-08   来源:中国农药网   

      我国农药登记和评审政策新动向,国家对农药登记管理越来越严格,对于登记之后的管理也日渐加强。

   1.农药生产厂家要创新,限制老产品登记数量。生物农药有新发展,2011年申请的23个新农药中,有4个为生物农药

   2.农药生产要更加注重农药产品安全性。关注农药产品对人畜、环境、作物的风险。在环境中难降解的及对环境生物毒性高、风险大、容易产生药害、农残超标的产品不予登记。2011年环丙唑醇、啶氧菌酯、2,4-D丁酯等登记受阻。

3.农药产品生产要逐步启动风险评估。对卫生杀虫剂七氟甲醚菊酯开展了风险评估通过药效试验确定了有效剂量范围,选定确保安全的较小剂量作为登记剂量,通过毒理学运用模型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对消费者安全;2012年对蚊香类卫生杀虫剂进行风险评估。

4.针对农药产品的评审要求更加严格,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更加严格、登记资料授权更加规范;混配制剂的管理更加严格:配比混剂退出机制;关注不同企业间配比差距;严格药肥混剂的开发目的、技术指标。

5.农药登记后的管理日益加强。发布了高毒农药管理公告(农业部第1586号)、草甘膦水剂复配制剂管理公告(农业部1744号)。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决定:停止批准蝇香、五氯酚钠登记、停止批准毒死蜱、三唑磷在蔬菜上登记、停止医用抗生素作为农药登记、加强对百草枯水剂的管理。

6.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卫生杀虫剂的安全管理:限制有效成分含量、停止批准新增三元混剂的药效试验、新有效成分登记需提供风险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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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政策 政策 动向 评审 登记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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