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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使用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在辽宁植保站制定实施
2015-08-31   来源:中国农药网   

  现今,随着农药的种类不断的增多,用户对农药的认知及安全用药的也越来越片面,加强用户对农药的正确使用非常重要。
  各市农委,绥中县、昌图县农发局(农委):
  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发[2015]129号)要求,结合农药使用安全工作实际,辽宁省植保站制定了《全省农药使用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农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药使用安全管理,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辽宁省农药使用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强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为主线,以市场检查为重点,不断加大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用农药行为和违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本次农药使用安全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扎实有效排查治理农药使用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开展农药使用安全宣传培训,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安全合理科学使用农药,坚决杜绝重大农药使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对本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用农药的行为,是否有违法生产、销售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是否填写高毒农药流向记录等。
  (二)开展农药经营条件检查。各地要在开展市场检查的同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与其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规章制度,是否有与其经营农药相适应的仓储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与其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等。
  (三)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发放明白纸、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宣传培训。要重点加强甲拌磷、磷化铝等高毒剧毒农药科学使用、安全防护、合理储存等知识的宣传培训,以及当前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用药的指导。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市检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各地农业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执法及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宣传培训。请各地将本地区阶段性检查情况及附件2于9月6日中午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农委。
  (二)省农委督导阶段(8月31日至9月6日)。省农委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农药使用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农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药使用安全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业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本次农药使用安全检查工作。各级农业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把工作做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认真查找隐患,真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省农委将对重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管理制度宣传力度,使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 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高毒农药经营承诺制、进货备案制、存储专区制、销售专柜制、购买实名制、流向记录制等6项制度。要巩固烟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烟剂农药产品审查备案制度不放松,防止在烟剂中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反弹。要大力推进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依法查处,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违法行为的,以及违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的要坚决按照上限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共同推动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对于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要与工商部门联合,取缔其经营资质。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该向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必须移交。
  (四)确保信息报告畅通。各地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获知农药使用安全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查核实,向本地农业部门报告,并立即电话上报省农委,同时编报书面信息上报。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全面落实《辽宁省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大续报跟踪力度。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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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农药技术 辽宁 植保站 制定 实施 方案 工作 使用 安全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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