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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加强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并实行“五项制度”
2013-12-07   来源:中国农药网   

  为了保证农户用药安全,避免农药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皋市加强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并实行“五项制度”。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一是定点销售制度。除经严格审核并持有上述“三证”的高毒农药经营网点外,其他非定点门店一律不准经销高毒农药;凡列入高毒农药名单范围的农药一律实行实行定点经营。
  二是登记备案制度。定点经营企业购进的高毒农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农药产品的来源、品种、种类、数量,以及购进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上报备案,杜绝违禁高毒农药进入其他经销点。
  三是实名购买制度。设置高毒农药分隔存放专柜,并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销售;购买者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经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登记情况每周汇总,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信息化网络报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据农药网了解,定点经营点必须与各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农药事故,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负连带责任;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农业执法人员与镇农业服务中心实行“一对二”监管、与高效农业种植园区实行“一对一”监管制度,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者,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五是监督举报制度。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执法部门做到有受理、有查处、有结果、有反馈,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农药信息网建议严格实行以上“五项制度”,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经营管理,使农户安全高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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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实行 制度 经营管理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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