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在我国曾经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战略物资,对促进农产品增产、满足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农产品刚性需求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农药的高强度使用,已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农药残留的超标已使农药由过去的农作物“保量增产的工具”转变为现阶段影响农产品与食品质量、生态环境安全与人们身体健康的“罪魁祸首”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农药的负面效应,我国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管理、技术等手段改善农药品质与降低农药使用强度,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状况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农业部在全国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组织开展了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5大类产品117个品种94项指标,抽检样品43998个,总体合格率为97.1%。其中,2015年蔬菜的检测合格率为96.1%,较2005年大幅提高了4.7个百分点。总体来看,蔬菜的检测合格率自2006年以来持续呈现出良好势头,农药残留超标情况明显好转(图-1),并且自2008年以来,全国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8年保持在96.0%以上的高位波动。
图-1 2005-2015年间我国蔬菜检测合格率
多策并进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与1994年相比,2014年的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了80多万吨,是1994年的1.84倍。为有效遏制农药使用量,2015年农业部出台了《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多策并进,大力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从2015年开始,全国化学农药施用量有所下降,需求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农药的施用量明显上升,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已基本得到了杜绝,高毒农药严格筛选后持证经营者的比率大幅缩减,多数农药产品价格继续保持低位运行,价格稳定。与此同时,市场流通中的农药产品越来越趋于可追溯性。目前,中国农药信息网等信息平台为农药的使用提供较为全面的信息,可以有效确认标签上的产品名称、有效成分种类和含量、防治对象、生产企业等与登记情况,可以快速追溯农药信息,市场上销售的低毒农药基本都可以通过二维码标识进行信息跟踪,实现了农药的全程可追溯。
农业生产者施用农药趋于规范。农业生产者作为农药施用的行为主体,其对所施用农药特性和危害的认知水平是影响农业生产者农药施用行为的重要因素。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连续的跟踪调查数据显示,农药减量控害方案的实施使得农业生产者对农药施用的认知水平和安全间隔期规范施用农药的概率均得到大幅提升。具体表现为:农业生产者在农药施用之前查看农药配比说明书的比例明显提高,因盲目配比而造成的农药浪费及农药残留问题明显减少。而且农药施用过程逐步规范,农药施用的频次与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滥用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与此同时,通过农药减量控害活动宣传,农业生产者逐步认识到滥用农药的危害,更愿意在实际生产中选择生物农药和接受生物农药施用技术培训。并且,基于自身安全的考量,农业生产者对高效农药所造成的身体伤害认知越来越清晰,选择生物农药和参与生物农药施用技术培训的意愿较以前明显强烈。
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本完善。为强化包括农药残留在内的农产品监管工作,我国农产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截至2015年底,我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市和97%的乡镇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监管服务人员11.7万人,支持建设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1710个,对质检机构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实行轮训,部省地县四级农检机构达到3332个,落实检测人员3.5万人。在执法体系方面,99%的农业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在岗执法人员2.8万人。与此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逐步强化。2015年农业部公布了《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以及配套的管理办法》,这批创建试点单位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体思路是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农业部同步出台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暂行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这为有效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当然,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具有长期性,诸多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教育层次和收入水平,规范农业生产者使用农药的行为是解决问题的最基本的路径,但这在短期内难以奏效。目前,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主体仍以分散农户为主,而且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重仍将继续下降,农户关注农药使用量的驱动力不足,当务之急是继续多措并举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依托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主体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二是推行提高农药使用成本的试点。基于当前农药价格未包含其使用给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带来的成本,以致农药价格过低,因此,可以试点通过税收逐步提高农药使用成本,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生物农药的补贴,降低生物农药的市场价格,扩大生物农药的市场需求量。与此同时,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以提高农业生产者因减少或不使用农药而增加的生产性收入,从成本与收益两个方面,激励农业生产者减少农药使用量。三是应加大综合虫害管理的力度。政府应根据害虫不同的生物特点和习性,在加强害虫监测、综合虫害管理的基础上,加大综合虫害管理的力度,政府应重点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实施综合治理。在茶叶、蔬菜等经济作物上推行灯诱、性诱、色诱、食诱“四诱”措施,优先选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四是继续有效打击农药以假乱真现象,规范农药市场。各级政府应该做好农药生产的安全监督,控制农药的质量;规范农药的零散销售商,抑制假药的盛行;及时发布有关农药施用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全方位控制农药的流通,保障农业生产者及消费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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