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农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农药批发经销户、农资经营门市、镇乡街道农资销售网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为压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农委与40个镇乡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要求各个监管站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抓好标准化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具体从生产、销售、贮藏、使用等环节入手,重点检查高毒、限用农药是否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等,对于允许销售、贮藏、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部纳入目录监管,严格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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