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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藤县禁止高毒农药流通入市
2016-01-15   来源:中国农药网   

  2016年元旦前后,藤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欧展波带队,组织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到藤州、金鸡、垠南、大黎及宁康等乡镇对高毒农药市场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从源头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近日来,欧展波带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督促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经销台账、实名购药等制度,切实实行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向经营者和农民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涉农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农药管理农药新规定,介绍使用高毒农药的危害性。欧展波要求各经营单位利用好县农业局配发的电脑,建立完善好进货和销售电子台账,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据悉,为切实防控高毒农药所带来的风险,切实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该县采取“八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一是定点销售制度。凡列入定点经营高毒农药名单范围的农药一律实行定点经营,其他非定点门店一律不准经销高毒农药;二是购进备案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购进高毒农药,要及时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报备;三是销售专柜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农药经营门店必须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实行专柜摆放、封闭存放、明示标识、专人管理;四是销售台账制。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建立购销台账;五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者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根据需要限量购买;六是公开承诺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本制度,并与县执法大队签订承诺书,接受农业局、执法大队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七是责任追究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点与农业局签订责任状,对社会公开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八是监督举报制度。设立高毒农药管理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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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流通 入市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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