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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引发博弈论战
2011-03-05   来源:中国农药网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出台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将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种种迹象表明,在中止6年之后,我国的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或将在全国范围内重启。此举最近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从各地农业部门得到此次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再次出台的背景答案是为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此次制度的重启在业内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支持:提高准入门槛 有利正规企业

  一部分接受CCIN记者采访的农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认为,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出台对行业是个好事。这些企业基本都是业内规模较大的企

  一些对许可制度重启持乐观态度的企业认为,该制度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正规企业发挥优势。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品保部有关负责人告诉CCIN记者,该制度的出台提升了准入门槛,无论对上市公司还是对其他正规生产企业的作用都是积极的,但对那些非正规经营的小企业是不利的。它可以防止不良竞争、规范市场、真正服务“三农”。“现在市场比较混乱,经营不规范,导致一方面农民有可能买到假货;另一方面,一些本该禁限用的高毒农药也没有被禁限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缺乏对经营企业的有效管理。因此,推行经营许可制度对正规企业和农业生产是有益的,也是合理的。”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维海说:“新制度要出台的事我知道,因为之前工信部征求过企业的意见,我们也提过相应建议。我们觉得农药行业门槛需要适当提高,这样对正规生产企业会有保护作用。现在市场上一些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登记证的小企业非法生产农药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够,但有些农药销售企业为降低成本就会购买这些小生产企业的产品。资质门槛提高后,正规的销售企业也会积极购买和销售正规生产企业的产品,对我们和农民都是有益的。”

  还有企业认为,该制度有利于农药行业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北京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鄢和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农化产品经营分为三个版块:一是国家版块,包括中化、中农等大型企业,也称“国家队”,他们的经营活动占到行业销售的半壁江山;二是地方级的有限责任公司型流通企业(县级),这是流通企业的主体;第三块是乡镇一级的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数量多,但经营质量普遍不高。他给CCIN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我国有2862个县,根据保守统计,以平均每个县有15家农化产品经营者计算,国内的县级农化产品经营者就达42930家;而我国目前的乡镇数量为44821个,以每个乡镇农化产品经营者数量为5家计算,全国就达到224105家。这么庞大的经营队伍十分难以管理。因此,未来5~10年农化经营领域将实现由量向质的转变。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提出,将能促成这一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收紧,一些小作坊和资质不够的农药企业肯定会被市场所淘汰,这对正规的企业是有帮助的。过去市场不规范,经营秩序较为混乱,因此打假应该把扶优作为重点。而这个要出台的制度就是在扶优,并且规范了上下游。因此,有先见之明的企业应该主动迎合这一趋势,带动行业的健康发展。”鄢和平说。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告诉CCIN记者,国家对农药产业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是一个正确的政策导向。因为现在国内农药行业的整合力度加大了。另外,欧美国家对农药的测评已十分严格了,将来中国也会是这个发展趋势。因此,农药管理新政对农药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准入门槛都是一种提升,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有企业认为,该制度有利于农药经营的真正放开。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总经济师郑先海告诉CCIN记者,我国现有的农药经营其实并没有真正放开。按相关规定,只有农业“三站”及国家级的农药公司可以做,只是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这一规定在前些年已经名存实亡。因为目前的农药经营基本已经私有化了,而且县以下的供销社许多都倒闭了,全是由个体户挂靠在有资质、能经营的农业部门进行销售。也就是说,从前农药是专营,即限制由部门经营,政策比较死。虽然许多个体经营单位都挂靠在能够经营的部门,但国家对此缺乏有效的监管。而国家此次将出台的农药产业管理新政,要设门槛、搞许可制度,但也是要放开经营,比原来是进了一步。“现在设许可制度,只要符合条件,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大公司都可以经营,这与计划经济时代是不同的。据我所知,这一新政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出台,目前阻力可能在供销社系统,因为取消专营权的做法会对他们的利益有影响。但是农业部门作为管理部门,不能又管理又经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们的任务应该是在指导农民用药上下功夫,加强对经营人员、农民进行农药使用的培训,指导其科学用药,并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水平。”郑先海说。

  反对:不但不能劣汰 反而破坏市场

  虽然有一部分企业认为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出台是件好事,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对该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经营许可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有企业负责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让企业自行优胜劣汰,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业务部经理夏成红告诉CCIN记者,国家原来就有经营许可制度方面的规定,但是没有执行,新的条例中规定得更明确了。比如,界定了审批部门和审批权限,对从业人员的资质、素养和知识结构以及注册资金有了新的要求;以前是个个体户就可以挂靠经营,现在的经营则规范多了,必须在技术人员、设施和资金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体和企业才能经营。“但我不认为这是好事。因为农药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不大,国家这么花大力气管理没有必要。而且现在是市场经济,原来的管理模式也已被认可了。经营企业如果资质不够、人员素养不高的话,自然会被淘汰掉,不用通过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和约束。”夏成红说。

  有业内人士担心,该制度并不能彻底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中国大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分析认为,目前农药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大量的地下“黑工厂”和黑色交易渠道。因此,要解决农药高残留问题,应该首先根除“黑工厂”、“黑渠道”。他担心,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后,这些地下市场还会存在,甚至会把小规模厂商逼入地下。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孙叔宝也提出了他的意见。他认为,合法农药生产企业自然可以自主经营,不应再办经营许可证。此外,在目前体制下,区分运动员、裁判员比较难,发证这种管理形式可能会加剧不合理竞争,以及为政府部门提供寻租空间。

  原湖南农业大学副教授、海南三亚南博果菜新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方炎祖表示,如果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产品售价必然提高,技术服务也难以跟上。更严重的是,相关规定可能会破坏市场经济规律。海南标创佳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培标也称:“应该由政府出台规定设定准入门槛,通过市场竞争决定经营网点数量,而不是政府直接来控制。农药市场监管关键在于执法到位,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人为限制网点数量。”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该制度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负担。青岛市胶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长华表示,现有政策规定,农药经营企业需要到安监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过实际上,目前胶州数百家农药经营企业只有部分企业办理。他认为,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虽然可以加强农药安全管理,对企业也是好事,但企业要先向农业部门申请许可证,实际上又多了一道门槛。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张昊也分析认为,从食品安全以及农药管理方面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有其施行的必要性,但对农药经营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额外的负担。实行许可制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农药市场混乱的现象,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认为,如果要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农民进行用药培训、技术指导,指导农民安全、规范、合理地使用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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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博弈 引发 制度 经营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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