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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竟“混装”莲子和农药
2011-03-15   来源:中国农药网   

  工商提醒:托运不保价,索赔有困难

  昨日从东西湖工商分局了解到,今年1~2月,该局就受理物流投诉23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1%,多数指向“货物丢失、损坏,物流公司只赔运费”。

  舵落口大市场经营户左敏日前投诉称,他将价值1.5万元的莲子米,委托武汉市顶昌物流公司运到襄阳,然而客户在襄阳提货时,闻出莲子米有刺鼻农药味,拒绝提货。

  物流公司方面负责人解释说,装卸工装卸时,不慎将同车上的农药瓶摔碎,因莲子装在车箱底部,部分被农药浸泡。但只愿意赔被污染的部分莲子。

  舵落口工商所人员核实投诉后认为,将食品和农药混装一车其行为本身不对,物流公司应负全责。工商人员已将18包共计1800余斤莲子米全部没收。并责令物流方赔偿左敏全部货款1.5万,退还运费160元,同时,还要赔偿农药货主相应损失。

  2月2日,孟先生投诉称,他从广州进了15件皮草夹克装,进货价每件2070元,委托舵落口英得利物流公司设在广州的托运部,发往舵落口。2月5日,他取货发现,其中两件只有外包装盒,皮草不见了。 物流公司经理以皮衣在运输途中被盗为由拒绝赔偿。

  工商人员检验了孟先生提供的进货单据,证实皮草的价格属实。在调解中,物流公司经理李明强承认衣服在运输途中被盗,但孟先生交运货物时没有保值,只愿按运费的3倍赔偿共计400元。

  工商部门认为,物流公司自制的货运单属于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条款无效,皮草在运输途中被盗,物流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调解,该物流公司最终同意全额赔偿孟先生服装款4140元。

  针对上述情况,昨日,东西湖工商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对物品进行保价。此外,在委托运货时,务必详实填写货运合同单,以免出现货损求偿时缺乏相应依据;异地签收货物,应当验货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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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莲子 混装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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