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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植物生长调节剂应重新审查并公布数据
2011-05-26   来源:中国农药网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西瓜爆炸”热闻报道的纷纷扬扬西瓜开裂这种原来是农业上经常遇到的生产问题顿时变成危及食品安全、人类健康乃至政府公信力的问题。“西瓜膨大剂”这种在世界许多国家农业上广泛应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原来已经签订购销合同的丹阳西瓜从此再也无人问津,就连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地的西瓜销售也受到强烈波及。
  “西瓜膨大剂”到底能不能在农业上应用?如何才能安全正确地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大家都在问,却无几人来做答。为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5月24日再度访问了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博士生导师汪良驹教授。
  中国经济时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植物生长调节剂与食品安全关系的?
  汪良驹:大约10年前吧。那时,中国刚刚加入WTO,许多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设立了食品安全的“绿色壁垒”,说你这也超标那也超标,就是不让我国农产品进入他们市场。针对这一新形势,我国政府提出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既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不同标准的生产体系对农用化学物质的投入提出了明确的使用规范。
  例如,在所有农业生产体系中都严格禁止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在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中,严格禁止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除草剂以及转基因产品的应用等。2003年10月,中国农业推广协会果树专业委员会召开“全国绿色果品会议”。
  与会的代表们纷纷建议,应在绿色果品生产中严格禁止使用植物激素,其原因是许多媒体上刊登了植物激素会导致儿童性早熟或者成年人得癌症的消息。一时间,所谓“激素水果”的传闻甚嚣尘上。但是,我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植物激素与动物激素有着本质性区别,尽管它们都是生物体内产生的对机体生长发育有着重要调节作用的极其微量的有机化合物。所有激素要发挥其独特的调节作用,都必须借助于其相应的特异受体。就像钥匙与锁一样,植物体内含有与其激素分子相匹配的受体锁,所以植物激素这把“钥匙”才能打开植物的大门。动物包括人体中缺少与植物激素相匹配的受体,所以植物激素不可能调节人体生长发育,更不可能导致儿童性早熟。其实,也可以理解一般人的这种望文生义。乙烯在植物生理学上就叫“成熟激素”,它可以促熟香蕉、柿子等果实成熟,但是,把它与儿童性早熟联系起来,就是真正的“贻笑大方”了。
  中国经济时报:你为什么认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不会影响人类食品安全?
  汪良驹:我不认为所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绝对不影响人类食品安全,而是认为经过国家正式批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正确使用情况下不影响食品安全。首先,任何一件事都没有绝对性。如果把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说绝对了,那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其次,国家正式批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需要经过大量的动物毒性试验、田间药效试验、环境毒性试验和农药残留试验。只有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准生产和使用。最后,任何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有其相应的适用物种、适用时期、适宜浓度、适宜施用方法以及配套的生产技术。如果用错了作物、时期、浓度、方法,或者生产技术不配套,都可能导致不良的生产后果。像这次丹阳西瓜开裂,就是典型的应用时期不当造成。如果瓜农在开花前后施用低浓度的“膨大剂”,就不会造成大面积的西瓜开裂。
  至于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国家标准,KT-30是一种低毒性化学物质。研究报告指出,它对雄性大鼠急性口服的半致死剂量LD50为2878mg/kg体重,雌性大鼠为1568mg/kg,雄性小鼠为2218mg/kg,雌性小鼠为2783mg/kg;对兔急性经皮LD50>2000mg/kg对皮肤刺激轻微,对眼睛有刺激。大鼠急性吸入半致死浓度LC504小时:在饱和蒸汽中不致死,无作用剂量为7.5mg/kg。鱼的LC50:虹鳟鱼96小时9.2mg/L,鲤鱼48小时8.6mg/L。我们知道了它的这些毒性特点,然后再比较它在西瓜生产中的药剂用量,我们认为,在西瓜中即使残留有极其微量的KT-30大约0.05μg/kg,也不至于影响我们的食品安全,更不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
  中国经济时报:你觉得下一步工作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这种大范围的恐慌?
  汪良驹:丹阳西瓜问题原本就是一个生产问题,谁能想到现在变成了一个政治问题。显然,用政治的方法是不能解决这一问题的。为今之计,只有用科学的方法,先解决生产问题,才有可能解决这一政治问题。
  具体来说,建议政府部门给予专门的科研立项,组织相关专家,包括农业的、食品安全甚至医学专家,成立科研协作队伍,重新审查已经批准使用的各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于食品的安全性,并把相关数据公之于众,打消疑虑。如果有些产品不能保证其食品安全,则应采取相应措施,限制或取消其使用许可。对于允许使用的产品,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应用范围和使用规范,并且通过科学试验,改善使用效果,在农民中广泛推广。当下,许多消费者反映,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果品,要么不好吃,要么不耐贮藏,或者变成“歪瓜裂枣”,品质下降。这本身不是生长调节剂的罪过,也不影响食品安全,而是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比如说,使用过“膨大剂”的果品,产量增加,糖度下降,其原因与农民肥水管理没有跟上有关。原本亩产2000kg,现在产量3000kg,如果农民施入的肥料还是2000kg产品的肥料,其果品品质怎么可能好呢?怎么可能耐贮放呢?所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发明是科学的进步,但是正确使用仅仅是农业生产的一个措施,不能包打天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研发新的全天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赤霉素、脱落酸、5-氨基乙酰丙酸等。它们可以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式生产,而且它们普遍存在于生物体内,是真正的全天然、无公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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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审查 公布数据 重新 调节剂 植物 生长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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