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发生了一件除草剂误把高粱苗除掉的事情,相关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查处,举报人荣获了8万元赔偿金
7月12日,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尹师傅、吴师傅等18位农民的投诉,称他们的380亩高粱农田遭到了药害,原因是喷洒了从巨野县某农资供应合作社购买得 除草剂。尹师傅曾多次与经营者协商,但是双方就责任界定及赔偿金额方面一直僵持不下。无奈之际,只好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
由于该投诉案涉及的人多范围广,直接影响到众多农户的切身利益,接诉后,巨野消协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尹师傅等人确实从某农资供应合作社购买 了价值3120元的除草剂用于高粱农田除草,但是才使用了五天,原本已经长出十分之一的高粱苗陆续出现了黄叶、干枯等枯死症状,造成地块严重缺苗断垄。为 挽回经济损失,尹师傅等人找到售药者,要求他们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但是经营者认为农药本身没有问题,是消费者没有细看使用说明书,没有正确操作所致,只 赔偿一部分损失,双方争执不下。
为进一步确定原因,消协人员建议农户到农业部门对受害农田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发现,高粱幼苗出现枯萎的现象与喷洒除草剂有直接的关系,同时也与擅自确定制剂用药量有关。
依据农技专家提供得田间鉴定书,巨野县消协工作人员一方面向经营者耐心讲解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向消费者指出因为他们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也应负相应责任。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8万元整,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