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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超范围施用致作物受损 经销商赔偿16100元
2013-06-01   来源:中国农药网   

  本来不应该在芸豆上施用某种农药,而农资门市部却凭经验给农户示意“可以”,致使3.7亩的芸豆造成药害。消费者遂投诉到消协,无奈,农资门市部只得赔偿农户16100元。这是由莘县消费者协会调解的一起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致使农作物遭受药害的消费纠纷。
  3月1日,莘县莘州办事处马某从莘县某农资门市部购买某牌小蘖碱3瓶、咪鲜胺2瓶,按照农资门市部的使用方法用在芸豆上,几天后,发现芸豆叶子发黄,生长缓慢,结出的芸豆角短而弯,损害面积3.7亩,马某遂找经销商交涉,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5月20日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莘县消费者协会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农资门市部销售的小蘖碱的登记作物是番茄、黄瓜、辣椒,咪鲜胺登记的作物是芒果,这两种农药均未标明使用在芸豆上。经销商凭经验让消费者使用在芸豆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出现后,经销商也采取了补救措施,效果不明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销商咨询供货商时,供货商说是咪鲜胺中含有丙环唑成份,造成农作物受害。事实面前,经销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5月27日,莘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定共识: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16100元,互不追究。消费者表示满意。
  这是一起典型的擅自扩大药品的使用对象的施药行为,莘县消费者协会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经销商在销售农药时根本不按登记的作物卖药,给农作物造成安全隐患。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新农资360提醒广大农资经营户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一定要严格按照商品的登记范围和用途销售药品,严格按照登记的使用方法指导农户施药,避免消费纠纷。同时提醒消费者,问题出现后,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反映,避免损失扩大后,错过最佳的处理时间。在此,消协建议农药主管部门加强农资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和农药知识的教育工作,提高农资经营业户的专业知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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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经销商 赔偿 受损 超范围 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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