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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即将执行 行业诉求得到正面回应
2014-04-26   来源:中国农药网   

  农药网了解到,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今年5月1日起禁止印有“驰名商标”的字样用于商品及广告宣传。对于农药类产品由于有两年保质期存在市场存量以及冬储放大等因素很难对所有产品进行处理。所以企业提出能够以生产日期为准建议给予6个月的缓冲期以消化这些产品也适当考虑社会成本及行业的可操作性。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前段时间整理企业的意见向工商总局提出了建议:禁止5月1号以后生产带有驰名商标商品产品再流向市场但是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经过行业的共同努力工商总局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之前的规定作了修改。4月15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予以查处。
  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据了解目前各农药企业在新生产产品目前都已经去掉了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也表示会根据时限要求变更宣传资料及广告上的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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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得到 正面 回应 诉求 行业 即将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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