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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枯如东“苗害”各执一词 产品问题有待检测
2014-04-17   来源:中国农药网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大豫镇种植户施洪海向本报反映,由于使用了一瓶神秘的百草枯农药,使得西兰花育苗损失巨大,但赔偿上并不如意;售药方则表示,农作物生产事故鉴定委员会已经出具鉴定报告,苗害异常原因不是使用百草枯后引起;而当地工商局则表示,目前该产品已经被依法查封。
  据介绍,施洪海去年7月从如东县蔬菜服务公司购买了某厂家900克瓶装百草枯产品,用于西兰花育苗地除田间杂草,之后10天左右幼苗叶片开始萎缩发黄,且在该地块重新播种后再次出现类似现象。施洪海自费送样到安徽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疫站进行检测,证明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送样到上海市测试中心农药行业测试点进行检测,虽然证明其不含有机磷、菊酯累农药,以及莠去津、三氟羧草醚、二甲四氯、麦草畏等,但他仍认为产品中含有其他造成药害的隐性成分,由于检测费用太高,目前还没有检测。他找到蔬菜公司要求赔偿,蔬菜公司通过当地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了鉴定报告,得出并非百草枯造成事故的结论。施洪海不相信这个结论,认为当初该产品是公司推荐的,所以公司应该负责。
  蔬菜服务公司副总经理徐保妹则表示,施洪海购买农药时,是他本人选择的农药产品。通过施洪海提供的鉴定报告,该产品只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没有添加可以引起苗害的隐性成分。西兰花有些品种对百草枯较敏感。但施洪海事故的出现是由于当时气温高,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后,蔬菜公司向其推荐产品进行补救。而且如东县农作物生产事故鉴定委员会已经出具鉴定报告,苗害异常原因不是使用百草枯后引起。
  如东县工商局城东分局副局长夏海峰表示,目前肇事产品因其他问题已经被依法查封。但产品是否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官方送检。该事件正在调解,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双方举证后才能确定。如果调解不成,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农药网表示,百草枯为灭生性除草剂,遇土钝化,对种子生长发芽和幼苗生长,理论上没有影响。多数厂家为了降低成本会在百草枯中添加硫酸,化学方法便可检测。如果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添加的可能则更大。硫酸会造成土壤酸碱失衡,当土壤pH值低到一定程度,则会对根系生长造成影响。有些厂家为了增加防效也会添加乙羧氟草醚等内吸性除草剂,对种子和幼苗生长也会有影响。判断一个事故的原因,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原因,紧靠描述无法判断。如果是育苗基地出现事故,损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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