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2010-12-02   来源:--> 0 点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025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121日起至1231日止,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号:310210003105300031054000)按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75%的特别出口关税。121日前提前申报出口并在3个工作日内运抵海关监管区的,允许按原税率执行。

   

      特此通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24-96825-1.html

标签:化肥 政策 关税 通知 出口 调整 关于

上一篇:中国明年磷铵出口将受关税制约
下一篇:我国在年关收紧化肥出口 出口关税将增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