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有机肥绿色农药应列入环保补贴
2013-05-21   来源:中国新型肥料网   

当下,农民种地一般都“内外有别”:自留地,种植的是供自家食用的粮油果蔬,或全部用农家肥,或用很少量的化肥,较少使用农药,要使也只用少量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而在生产商品进入市场的那些地里,农民则多数施用化肥,有时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化学农药。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想过多地指责农民。把板子全部打在农民身上,有失公允。平心而论,许多农民也不想这样做。使用农家肥,当然品质好,但产量低,况且现在农家肥越来越少,成本一路水涨船高,难以承受。另一方面,不用“劲儿大”的化学农药,虫子打不下去,病害防不住,卖相受影响,产量下降。况且,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品种少,选择余地小,价钱也较贵,如果是小面积发生,还可以考虑使用,若大面积发生,算算成本账,只能忍痛放弃。在成本收益、环境损害之间,农民要做出权衡。可以说,这是一种现实但又无奈的选择。这种违心的选择,会长期困扰农民,短期内不会扭转。

自留地种自食产品,是农民为获得安全的自保措施。但在社会化分工日益明细的今天,哪个农民都不能保证所有的食品都来自自家的自留地,大多数东西还得到市场上买。所以,所谓的安全感更多的还是取决于社会。这样看来,自留地不过是对安全的心理安慰而已。如果哪一天,商品田、自留地都是一个标准,就表明农业污染治理真见成效了。

治理农业污染任重而道远,需要多管齐下。逐步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当前,种粮直补、农机补贴、农保等补贴,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其中的农资补贴,仅限于化肥。显而易见,对环境损害治理的成本全部由农民承担,只会加重其负担。可以尝试建立生态环保补偿机制,将有机肥、绿色农药等列入生态环保补贴,从机制上调动农民参与农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还农村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美好家园。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24-96682-1.html

标签:化肥 政策 环保 补贴 列入 绿色

上一篇:国家对六大新型复肥实行工业品生产许可
下一篇: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能源项目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