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做肥料的,产品质量不仅要合格,“营销方式“也要合法了!
2015-10-31   来源:   

  把农民聚集在一起开农技推广会、进村讲课赠送礼品、先订货再送货,这些会议营销的最基本措施,对肥料厂家、农资经销商、零售商们来说最熟悉不过,但是可能以后不能再随意开展了。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农业监察大队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在肥料销售或购买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不管是区内还是区外的肥料经销商、肥料生产厂家,凡在牟平区域内以技术讲课、产品品促销为名 ,采用先定后送的方式销售肥料的,要在活动 开始之前,带着相关的企业资料、肥料产品到牟平区农 业监察大队肥料科进行产品告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销售活动,未经产品告知审核的,将依 法查处,防治逃避监管,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二、禁止走街串户的流动销售以及无固定经营门店专门到村里搞活动的促销方式,防治果农购肥后出现 问题找不到经销商,得不到赔偿。

  三、购肥时要索要购货凭证,购货凭证要字迹清楚,内容详细,使用时要保留几个完整包装的肥料产品 ,以备后期出现问题抽样化验,防止经销商、生产厂家推诿耍赖、

  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广大果农要对"吃喝销售""赠品销售""旅游销售"等销售方式自觉 抵制,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这样的措施,编者感触最大的就是肥料忽悠团终于有人管了。细心阅读会发现,以上措施对肥料忽悠团常用的走街串户流动销售、以开会形式卖假肥料等行为有针对性的约束和规范。同时,针对前段时间央视 《焦点访谈》以《"忽悠团"谁来管》为题进行专题报道的河南郏县肥料"忽悠团"坑农事件,记者从联合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中获悉,河南郏县157户农民因购买化肥和农作物受损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全部得到赔付。案件侦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负责生产销售假冒化肥的主要人员张国生、王长根、佟凤珍、曹红领等4人已全部抓捕归案;负责组织虚假宣传的15 "忽悠团"成员,现已抓捕9人,其余人员正在全力抓捕。同时,经联合调查组提议,平顶山市、南阳市及郏县、内乡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对郏县、内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给予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这样的规定出台,表明行政机关已经开始着手专项治理肥料忽悠团这一乱象,对维护市场、净化市场,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但同时,这样的政策对正规经销商的会议推广、会议营销活动是否有影响?广大肥料厂家、经销商针对这一政策又需要如何理解和应对?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重点理解,第一,对肥料的销售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规定了某些"不能干"的销售行为,卖肥料不再是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卖就怎么卖,这也进一步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行业的变革正在逐步深化、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行业的整体水平正在提高。

  第二,针对农资,农民的消费意识、维权意识迫切需要提高;近些年来,农资厂家的营销手段、促销方式逐步升级,以"会议营销"为代表的销售方式已经逐渐成为主流,这也给不良居心的厂家和经销商提供了机会,往往打着正规厂家"高品质、做促销"的幌子,用大量精美赠品、高档酒店、景区旅游、厂家参观等方式作诱饵卖假肥料,让处在传统的思维方式下的农民无法抵抗。

  第三,对正规肥料厂家来说,"营销方式也要合法";一方面营销方式、推广方式的选择要更加注重政策因素、法律法规因素,市场行为要更加规范、不能再仅仅以销量为目的,更多的要考虑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再次给广大企业提示,产品合法是基础,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保证产品质量的第一位。

 

作者:王国明

    来源:农资与市场杂志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24-175280-1.html

标签:化肥 政策 方式 合法 营销 合格 产品质量 不仅

上一篇:未来五年将成为农业发展的“黄金时代”
下一篇:不爱你的耕地就拿不到补贴,“十三五”将改革涉农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