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化肥、农药风云变幻出新政 全国、地方齐上场
2015-10-14   来源:   

两部委征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化肥经营企业做好淡季商业储备工作,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及《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改经贸【20052251)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反馈意见发至jms@ndr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1023日。(发改委网站)

 

天津:农药合成等四类项目将禁止新扩建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本月12日起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10章、95条,将于2016年初提请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介绍说,条例草案对水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禁止新建、扩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等生产项目,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关闭。

 

  为吸取“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条例草案专门设立了“水污染事故预防与处置”的章节。条例草案规定,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其储存场所建立防渗漏围堰,修建消防废水、废液的收集装置,防止可能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排入水体。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条例草案还设立了“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的相关内容。高绍林介绍说,一是建立上下游联动协作和协同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跨界水质断面监测和数据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跨区域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和会商制度;四是共同推进区域水环境补偿机制。

 

  条例草案还强化了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力度升级。(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24-174304-1.html

标签:化肥 政策 地方 全国 新政

上一篇:农业部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
下一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签订协议 京津冀建五大农田景观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