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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2016-04-06   来源:新农资360网   

农村土地改革正“大刀阔斧"的进行ing,说实话,农地圈打心眼儿里高兴,为啥?几十年铁板一块的僵化的农村土地制度终于要有变化了(好坏姑且不论),死水一潭是多么的让人绝望,就好比一个青年已经预知到了自己接下来的一辈子每天就是在端茶喝水看报中渡过余生,将是让人感到绝望的事情。

对于正在推行的土地改革,是好与不好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全国土地确权是好还是不好?土地重新划分是好还是不好?允许土地流转是好还是不好?允许宅基地有条件退出是好还是不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工商企业、农民各自眼里有不同的结论。

当然,这并不是农地圈今天要一一讨论的。(本想以深圳禁摩事件举例,但太敏感还是算了),今天农地圈跟大家讨论下弱势群体的事儿。农地圈最近也是晕了,在一次中央会议上,银行对总理说“银行是弱势群体”,连谁是弱势群体都要作为一个问题来讨论的时候,农地圈怎么想骂人呢?

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一、最低工资法导致更严重的失业

第一个例子是最低工资法。政府规定最低工资,名义上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前两天我看见桑德斯在竞选集会上呼吁提高最低工资,台下的无知群众还在给他喝彩。实际上他们傻透了。

我们假设法律规定最低工资为每月2000,宣布支付低于2000元工资的雇佣行为违法,那么,如果一个人的劳动只值每月1500元怎么办?他去找每月2000的工作吗?他如果能找到的话,就不会在这里每月拿1500了!

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法律规定了最低工资2000,老板就会给只值1500的人支付2000元吗?他当然不愿意了!老板宁可给现有的3000元月薪的工人支付加班费,也不愿花2000元去雇佣一个只值1500的人。

所以,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法,等于是禁止了劳动价值低的工人去工作,导致更严重的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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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女职工的政策打击女职工的就业

农地圈带大家看看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样规定,就能保护女职工权益了吗?答案当然是:不能。这个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女职工,反而让用人单位更不愿招聘女职工,尤其是已婚未孕的女人,你看看现在还容易找工作不?企业人力资源看到已婚未孕的,直接忽略,看下一个。用他们的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招这种人是自找麻烦。

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放开二胎之后,情况更糟糕了。本来已婚并且生了一个娃的女人还能找到工作,现在这种人也难找工作了。因为谁知道你来了以后会不会马上生二胎呢?这件事,最近在找工作的母亲们肯定更有体会。所以放开二胎这么好的事情居然有人因此而反对。真是见了鬼了。

那么,我们规定企业必须招聘多少女职工,就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给企业施加任何形式的管制,企业都会逃避,不能逃避的,会给企业增加成本的,就是在打击企业的生存能力。企业家开公司,是为了赚钱。成本增加到一定程度,赚不到钱了,他就会把公司关掉。到时候管你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一律回家。

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所以说,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制定的保护女职工的政策,非但不能保护女职工的就业,还在打击女职工的就业。

三、再看看对弱势农民的保护法律: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土地不能流转、宅基地不能交易、农房没有产权证,美其名曰是对农民的保护(借口无非是农民生存能力差,如果允许交易,会导致失地农民、居无定所的农民大量出现),实际上,正是这种对弱势农民的“保护性法律”,剥夺了农民的发展选择权,将农民死死拴在土地上。正是这些让农民感天动地的“保护性法律”,将农民定性为无产者。正是这些声称要对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保护性法律”,直接导致了农民的贫困。

农地圈:勿让保护“农民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农民更受伤

这是政府行为的一条规律:政府为了解决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往往会制造比要解决的问题更大的问题。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让“弱势群体”更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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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每天农资 农民 受伤 法律 农地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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