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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鼓动土地兼并明天终将自食苦果!
2016-06-06   来源:新农资360网   

今天鼓动土地兼并明天终将自食苦果!

一、不忘初心!谁才是未来的农业经营主体?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六个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小农户。

不论哪种类型,都离不开家庭经营这个核心要素。家庭既是基本经营单元,也是主体、主力、主导。

但不少地方,政府利用行政力量强力推进土地集中连片,千方百计扶持所谓的龙头企业搞成千上万,甚至几万亩的大规模经营,以为政府和企业才是农业经营的未来主体,这是十分荒谬的。

二、不能用工业化思维来改造农业!

农产品生产相对于工业产品生产有六大自身特点:不可间断、不可倒序、不可搬移、是活的生命体、遵循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两个规律、结果只能最终一次性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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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经营是经得起检验的宝贵经验!不能自费武功!

这六大特点决定了农业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单位。这是古今中外农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小岗村的大包干取得成功的关键就是恢复了农业的家庭经营功能。农产品生产无法并列交叉作业,生产的继起性、周期性、季节性、地域性比较强,栽种、管理、收割等各阶段的劳动强度不同,要求劳动者有非常好的执行和协作精神。自然因素、外界环境等影响较大,同一地块的农产品生长都有差别,要求团队劳动者之间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这些要求整个劳动团队的每个劳动者都要尽心尽力,尽心尽责,这样的劳动团队只有家庭为单位才能做到。同时,农产品生产很少有中间产品,而且产品个体具有独特性。对具体劳动者在某一单独时期、某一批次产品的劳动质量、效率和重要性,很难具体衡量,衡量不准就不能做到准确激励。如果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其成本高到无法承受,因此,农业必须由一个最佳利益共同体经营。在各种社会组织中,只有家庭能够做到在劳动分配中执行力最强、劳动最尽责、监督成本最低,也只有家庭能够做到在劳动成果和利润分配过程中矛盾最小,离心力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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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无与伦比的最佳利益共同体,只有家庭才能实现农业效益的最大化。在发达国家,美国家庭农场占86%,法国占88%,欧盟15国平均占88%。在中国,2亿多农户进行家庭经营,用占世界1/10的耕地生产出占世界1/5的粮食总产量,养活了占世界1/5的人口,这是最有力的证明。

四、农业现代化只能是农民的现代化

历史的教训已经昭示我们:农业经营的主体不是政府,不是企业,而是家庭。

当年“公社+社员”,是政府在种地,种到饿死人。“公司+农户”,是企业在种地,弊端正在显现。中国农业必须走“农户+农户”的路子,才是正途。

今天鼓动土地兼并明天终将自食苦果!

目前,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大约1500万家,这1500万家企业平均寿命5年左右,农业企业的风险更大,大公司经营农业随时都有破产的危险,这个风险立马就会社会转嫁到政府头上。

今天鼓动兼并,到时苦果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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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每天农资 明天 兼并 土地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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