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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 让假农资无处可逃
2016-03-16   来源:中国新型肥料网   

 中国新型肥料网讯:

正值春耕时节,农民朋友们都在忙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虚假农资产品却趁虚而入,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销往市场,谋取不义之财。若农民朋友购买了虚假产品,短则导致辛苦耕耘却颗粒无收,长则会损害土壤等生态环境。最受其害的农民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假农资。

近期,黑河市就有这样一件农民维权案件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范本。原告在被告的种子商店里购买了玉米种子1100余斤,种子款16000余元,购买种子被告当时承诺该种子不倒伏并在收款票据上进行了标注。 但到了同年10月上旬,原告二十亩的玉米发生严重倒伏现象,原告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种子款。经过法院对事情经过进行审理,认为双方对购种事实均无异议,并以字面形式作出了该玉米作物在成熟期内不倒伏的特别约定,现发生了倒伏现象被告不能证明倒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又不申请倒伏原因鉴定,应承担部分责任,遂判决被告逊吴县某种子商店赔偿原告富某种子款8000余元。

所以,我们在购买了假农资之后一定要学会主动维权。那么,究竟如何维权呢?首先,要保存维权证据,如购买的化肥、农药以及包装袋、说明书等,在购买时最好是去正规营销点并索要发票,尽量避免去非正规经销地点,以免买到假货。

其次,一定要有辨别能力,不要单纯贪图折扣或者赠品,要接受专业的购买建议,但要注意销售商建议你购买的农药、化肥等,如购买了一定要留有证据,不要让带有商业色彩的建议带给你不必要的损失。

再次,当你真的受到了假农资的损害,那就要及时向农资管理部门投诉和向法院起诉维权。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所以,农民朋友可以向销售虚假农资者依法要求四倍的农资款项,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让我们共同努力,勇敢地站出来向虚假农资开战,,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农资规则,真正让做到假农资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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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行业资讯 无处 维权 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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