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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海关查获伪造虚假单证走私化肥案件
2011-01-22   来源:中国化肥网   

    今日从太原海关了解到,山西某公司因低报价格走私出口化肥被处罚金20万元,同时补交52.64万元偷逃税款。据了解,此案是太原海关建关以来侦破的第一起出口环节低报价走私案。
  据了解,涉案单位是山西省一家注册资金较少的民营企业,其生产的氮磷钾复合肥全部出口至日本。2008年4月1日,国家对化肥类出口商品开征100%特别关税,而这家企业只把成交价款金额的一半上缴了出口关税,存在偷逃税款的动机和条件。
  经查,山西某公司与外商约定氮磷钾复合肥出口价格后,通过伪造低于真实成交价格的虚假合同、发票等贸易单证,委托口岸报关企业向海关进行申报。对于低报部分货款,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则通过使用本人、亲戚等人的身份证,开立多个个人外币账户,让外商将上述货款打入这些账户。
  “由于涉案单位主观上存在低报价格故意,客观上伪造并提供了低价的虚假贸易单证,致使偷逃出口关税危害结果发生,构成了走私罪。”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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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国内 走私 案件 虚假 太原市 海关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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