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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农资打假为农民挽回损失220余万元
2011-05-09   来源:中国化肥网   

    地处晋州市十里铺村的江河复混肥厂,是一家生产过磷酸钙化肥的企业。虽然获得了生产许可证,但却干起了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制假售假的差事。今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省质监局稽查局对其依法查处,查获冒牌过磷酸钙化肥430袋,并责令该厂停产整顿。
  “这个案子从货值上来说并不算大,但是性质恶劣,必须严肃查处,决不能让假冒伪劣农资进入田间地头,坑害老百姓。”省质监局稽查局副局长王惠军表示。
  据介绍,今年春季农资打假行动以来,省质监局先后出动执法和技术人员2100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880家(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受理举报60余件,查处违法案件170余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约16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在此次春季农资打假行动中,针对农资产品季节性强的特点,省质监局抓住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等重点产品,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农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严格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对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展开全面检查。
  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对农资产品生产企业巡查次数,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厂情况、有无掺杂使假以及以假充真违法行为、出厂产品是否经过检验以及有效成分含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标注是否规范。对销售伪劣农资的商家严厉处罚,没收产品,监督销毁,并追查进货渠道。
  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将农资打假纳入到“双打”专项行动中,结合省政府“双打办”开展的“天网”、“雷雨”专项打击行动,调动各部门力量,对农资产品质量实施综合整治,对违法分子严厉查处。
  为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质监系统结合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从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入手,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层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查找隐患、预测风险、增强针对性”的思路,通过加大农资产品抽查力度和频次,完善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制度,早发现,早处置。
  据了解,全省质监系统将继续保持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农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市场的检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督,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质量低劣的农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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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国内 损失 万元 农民 打假 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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