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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7年农机化工作重点
2017-03-08   来源:新疆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   

  五、着力提升农机服务水平

  (十四)完善扶持政策,提升农机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国家农机化项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专项重点向南疆和贫困地区倾斜,力争分配至南疆四地州的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占全区资金总额的50%以上,努力补齐南疆农机化发展短板。推进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向园区聚集,加强机耕道、场库棚、烘干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园区现代农业建设。完善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管理权限下放的后续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农机化公共服务项目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失职追责,不断增强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

  (十五)加强规范引导,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着眼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效率效益,支持鼓励开展市场供需对接、机具调度、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机多干活”,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探索新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依托园区,推进“互联网+订单作业”、托管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内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一批服务品牌,示范带动农机作业服务提档升级。完善农机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把农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集技术推广、产品展销、信息发布、维修存放、人员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健全粮食烘干、棉花全程机械化、玉米收获机械化和植保服务等功能,强化技术物化、品牌经营、质量安全、融资保险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代耕、代种、代收、代运、代储、代加工等,延长产业链条,缩短营销链条。推进农机合作示范社创建,2017年,争取创建6个国家级农机合作示范社,40个自治区级农机合作示范社。开展“互联网+”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争取实现全区1000台以上大型农机加装智能终端并纳入平台系统,作业服务面积1000万亩以上。

  六、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坚持依法治机,推进职能转变。稳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改革创新,深化农机化管理“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配套规章和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责一致、权责对应,努力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积极推进《自治区农机管理条例》、《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步伐。

  (十七)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农机安全工作能力。修订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突出源头管理,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地州市、县市、乡(镇)、村、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和示范岗位创建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标准》。制定监理分站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分站建设步伐。开展全区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多形式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依法规范农机市场经济秩序,把好机具质量监督关。加强农机维修市场、农机作业市场投诉纠纷案件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机产品检验、鉴定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改进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工作机制,力促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检验和鉴定工作,严把农机产品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劣质农机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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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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