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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和2017年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2-21   来源: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附件2

2017年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实施一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培育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二种主体”、深化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农机产学研推“三方面融合”、强化人才、政策、金融、安全“四项保障”为重点,制定2017年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方案。

  1.部署推进示范省建设。①研究制定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示范省创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②组织举办全省农业“机器换人”暨智慧农业现场会,全面部署农业“机器换人”和智慧农业推进工作。③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9号)精神,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产业发展科、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2.争创一批示范样板。①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制度,督导15个示范县创建工作,一季度督导创建单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年中召开座谈会再部署再推进,年终开展总体评估并视情进行通报。②研究制定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创建评分细则和评估认定方法,评定并推出首批示范样板,争取占计划创建单位的三分之一。③选择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指导其对照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标准,查补短板不足,制定创建方案并做好推荐工作,争取创建4个。优先安排创建单位承担实施部省级农机化项目。④制定单一农业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先行开展茶叶、食用菌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明确首批示范创建县(市、区)名单。(产业发展科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3.推进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①联合省种植业局、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技推广中心,选择一批基地开展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和试验示范,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50个,其中粮油类20个、茶叶类10个、水果类5个、蔬菜类5个、畜牧类5个、食用菌类5个(产业发展科、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②分解落实水稻机械栽植、粮食机械烘干目标任务,全年水稻机械栽植面积达330万亩,粮食批次烘干能力达8.8万吨,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4.3%。争取将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粮食机械烘干率纳入全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产业发展科、生产管理科负责)。③举办蔬菜产业“机器换人”现场会,开展蔬菜播种、育苗、移栽、收获等机械装备应用试验示范(产业发展科、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④结合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推广轨道运输机35条,加快解决生产基地内农资和农产品运输难题(购机办、产业发展科负责)。

  4.推进“互联网+农机”建设。①加强与省农业信息中心合作,新建15个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基地,重点引进示范自动化、智能化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科、科技质量科负责)。②启用“浙江省数字农机统一平台”,完善拖拉机和驾驶人档案管理信息,及时更新农机管理年报和农机购置补贴数据,有序对接全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③推广应用基于北斗导航的农业终端控制设备和“农机直通车”手机APP,推进农机远程监管和调度(生产管理科、购机办负责)。④实施《浙江省“数字农机”资源库开发与研究》项目,探索农机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用(科技质量科负责)。

  5.培育提升一批农机服务主体。①修订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启动开展新一轮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新评定合作社示范社100家。选取若干家农机合作社作为全国示范社创建对象,指导帮助补齐短板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②选择一批上规模、实力强的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指导帮助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建成“2+N”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0个。③选择一批农机维修企业(站点),指导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充实机械装备和人员技术力量,建成区域性一级农机维修中心(站点)3个、区域性二级农机维修中心(站点)10个。(产业发展科、生产管理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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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推进 方案 通知 机器 要点 关于印发 全省 浙江省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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