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与实施单位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武汉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五、检测时间地点
(一)检测时间:5月上旬~6月初
(二)检测地点:在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个油菜主产省,分别由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武汉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选点开展检测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4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油菜人工收获与机械收获损失检测办法》;
(二)5月上旬至6月初,开展油菜收获损失检测,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汇总;
(三)6月20日前,有关单位完成检测报告(见附录3~4)、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检测情况、工作措施、检测结果、问题建议等)等相关材料,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四)适时召开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研讨会,组织农机、农艺相关专家、企业技术人员和检测单位代表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相关建议,并向相关媒体公布检测结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组成员、油菜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实地观摩指导检测工作。
(二)组织协调
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8人以上的检测小组,进行相关培训,按工作方案和检测办法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积极协调基层部门、农机合作社等落实好地块、检测设备、检测机具及相应后勤保障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给予检测单位适当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