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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南省家庭农场金融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2013-09-24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二、家庭农场发展及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农场发展快但认定标准欠清晰。目前,省内以家庭农场模式开展农业生产的业主增长很快。不少种养大户实际上已具有家庭农场的典型特征。但在传统思维的影响下,这些业主往往被纳入了种养大户范围。“家庭农场”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农场”,体现了经营的规模化;另一个是“家庭”,体现了规模的适度性,两个特征不可偏颇。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关于家庭农场的认定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一是规模化指标的模糊;二是“家庭”特征判别模糊;三是缺乏“适度”的有效控制指标;四是多业兼营,如小燕农场粮食、油茶林、生猪养殖、饲料销售等聚焦一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业的发展。

  2、金融服务需求旺供需差距比较大。尽管家庭农场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催生了旺盛的金融需求。不仅渴望得到贷款支持,而且希望在资金结算、信息咨询等方面也得到有力的支持,但金融机构在这两大方面提供的服务仍然相对薄弱。一是产品不覆盖。尽管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已经出台家庭农场贷款办法,但对于家庭农场等主体的上百万的需求,还没有与之对应的信贷产品,已放贷款一般以农户贷款和企业贷款方式发放。二是方式不对接。贷款除少量农户信用贷款外,普遍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这与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的资产形式、财产权属特征对接错位,缺乏固定资产积累,而土地、房屋又没有相应的产权,甚至还是租赁获得,难以成为合格的抵押品。三是手续不省心。家庭农场贷款由于超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信用社一般要通过实地调查、抵押品评估和上报审批等信贷程序,农场主因用款时间紧迫而转向民间借贷。而有利率、期限等双方差异等问题。四是服务不及时。金融机构普遍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仍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把他当作一般农户或种养大户看待,更没有为之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3、贷款融资需求额度大但抵押担保限制多。家庭农场主自有资金比例相对偏低,资金缺口较大。例如,按生产周期计算,小燕农场的自有资金比例不到40%,争取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是家庭农场做强做大的主要渠道。但是,家庭农场可用于融资担保的资源普遍不多,限制了争取融资、扩大规模的能力。例如,农用地和农村房产作为农民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由于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宅的抵押及其流转处置却面临法律层面的诸多障碍,导致农地、房屋融资贷款方面的价值担保功能受到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受挫。如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只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承包经营权才能设定抵押;可以流转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流转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等等。另外,农户保险政策倾斜力度不够也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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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调查 思考 金融服务 家庭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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